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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伟办案有股冲劲

时间:2022-04-11 作者:佚名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姓名贾伟

  单位山东省阳谷县检察院

  职务第一检察部主任

  关键词生态环境

  干练、直率、热情是同事对贾伟的评价。她工作时带着一股冲劲,几乎没有她解决不了的难题。

  在办理过的众多案件中,让贾伟印象最深的是一起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那是2018年,她承办了徐某等8人污染环境案,徐某将47吨危险废物委托给没有处理资质的戴某处置,后又经过周某、韩某等6人之手,辗转多地后最终埋在阳谷县。

  审查过程中,贾伟发现被告人戴某在外地尚有另外一起污染环境犯罪事实,经过自行补充侦查,将该起犯罪事实成功追诉,最终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其他6名被告人也被提起公诉并悉数获刑,47吨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被破坏的环境得到及时修复。

  为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阳谷县检察院以该案为契机,加强与公安、环保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起完善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为以后办理污染环境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自办理第一起污染环境案至今,贾伟共办理污染环境案14件32人,其中涉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5件20人,提起公诉并判决4件14人。

  2021年4月,贾伟又承办了伊某污染环境案。她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查看,但现场已被清理完毕。因现场查处的50多吨危险废物来自4个不同的上游公司,伊某仅是一个条线的上游犯罪嫌疑人,所以需对废物所存放的位置、储存的容器进行准确区分,方能查清全部事实。她拿着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录像一点点核对,还原原始污染现场。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向侦查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成功追捕雷某、孙某两名主犯,有力遏制和震慑了涉环保类犯罪行为。

  贾伟常说“保护环境、惩治犯罪,检察官义不容辞”。在办理污染环境案件时,她总是冲在一线,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这些事情她身先士卒,一件都没落下,一点也不马虎。

  (记者卢金增)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xjym/202204/t20220408_5535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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