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军”“小快灵”“游击战”,听说执行法官都用上兵法了?
近年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要求,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大力推进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新型执行团队,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权监督制约、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强化执行联动等作为重点改革内容,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长期困扰执行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有招法”让全流程更“优”
过去,东丽区法院执行法官都是“全能型选手”,从财产发现、异议审查、文书制作、案款发还到结案归档,一人包案到底,终日奔走繁忙。但这种办案模式,既缺乏有效监管,执行权力易集中于一人,又导致责任分工不明,难以形成工作合力,逐渐暴露出了执行法官难找、案件进度不明、案款发放滞后、执行信访突出等各类问题,已完全不能适应“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新形势、新要求。
为解决这一难题,东丽区法院打破常规,求变创新,2020年9月1日,以11个员额法官为中心,重新组建5个执行实施团队,打造了“1+3+1”团队化办案模式,即1个小额速执团队、3个普通案件执行团队、1个执行积案办理团队,每个团队均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和法警,以往的“临时组合”变成了“固定搭档”,分工有责有序,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团队化办案模式的关键在于科学合理的人员配置、清晰明确的责任分工、团队之间的协作配合以及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东丽区法院执行局既可统筹组织重大复杂的执行行动,各团队亦可分头行动,从主打“集团军”到兼具“小快灵”,既能打“执行会战”,又能打“游击战”,机动性、灵活性大大提升。
如何进行执行集约化管理,让执行法官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也是执行团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执行案件在随机分案后,通过员额法官全面浏览案卷材料、财产线索后,甄别繁简,确定思路,逐案作出指示要求和工作进度表,将事务性工作、系统操作按照岗位职责分别交由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办理,彻底改变包案到底的工作模式。“集约化管理后,终于有更多精力投入到具体的办案中了!”一位普通案件执行团队的法官道出了所有执行法官的心声。
目前,除临时、紧急任务,绝大多数事务性工作均由执行指挥中心事务性工作团队负责。执行指挥中心不仅办理首次网络查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发出等工作,也负责不动产、机动车、银行、工商登记等线下查控工作。2021年共办理线下查控工作4500余次,极大地减少了执行法官在“路上”的时间。
2021年,东丽区法院新收首次执行案件5859件,结案率达94.46%,执行完毕率达52.78%,实际执行到位率达54.19%,主要执行指标始终处于天津市基层法院的领先水平。该院执行局两次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有两名执行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执行“有章法”让执行效率更“高”
“团队化办案后,大家经常在一起磨合,合作上更加默契了,尤其在处理一些紧急的事务中作用非常明显。”在一次采访中,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徐文捷提到了“团队化办案”后的感受。
东丽区法院小额速执团队最初成立于2017年,负责对10万元以下小额案件集中分案、集中办理,推行立案分案快、执行举措快、结案放款快的“三快”机制。2021年,东丽区法院进一步优化执行团队,在原有小额速执团队的基础上进行扩充,由2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带头组建11人的“大速执”团队,集中办理具备快速执结条件的10万元以下小额案件、被执行人涉案较多的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快速终本案件。通过对小标的额案件的类型化处理,团队合作更加有力,进一步减轻普通案件执行团队的办案压力,打开了东丽区法院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执行办案新格局,最终实现了“1+1>2”的效果。2021年,小额速执团队处理了67.8%的首次执行案件,将全部案件的平均执行时间缩短了11.3天。
涉民生案件也是小额速执团队的工作重点。针对涉民生案件,积极推行立案分案快、执行举措快、结案放款快的“三快”机制,加大查人找物工作力度,通过不定期开展“夜间执行”“突击执行”“集中执行”等专项行动,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展现小额速执团队在执行涉民生案件中的决心和力度。
“感谢东丽区法院,感谢执行局的法官们,本来我们都已经放弃了,徐法官却仍在坚持,冒着暴雨给我们执行回钱,我们真的很感动!”23位农民工在拿到工资后,激动地对徐文捷及其带领的小额速执团队表示感谢。在执行这起欠付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农民工从申请执行全部工资,到同意放弃一半的工资,到要求每人补偿500元路费损失,一再降低标准,但被执行人始终拒绝执行。小额速执团队通过反复梳理案情,仔细排查与被执行人相关的多个银行账户,终于在一个银行账户的细微变动中发现了该被执行人仍在偷偷经营的“蛛丝马迹”。最终,23位农民工的工资得到了足额给付,该案圆满解决。
执行“有力度”让群众获得感更“足”
“这么久了,终于等来了自己的房子,我们终于有地方住了,感谢东丽区法院的法官们!”一位申请执行人在拿到这把“来之不易”的房屋钥匙时,难掩内心的感激之情。
该案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不认可法院腾房判决的效力,拒不到庭,并通过将大量个人物品留置房屋内等方式阻碍执行。普通案件执行团队在采取司法惩戒、强制腾房均没有实现执行目的的情况下,通过对案件的综合分析,认为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将相关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最终被执行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蔑视司法权威的行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东丽区法院在执行中,还注重方式方法,积极推行善意执行,统筹兼顾促双赢。在执行辖区某大型二手车交易市场案件中,法院经司法查控确认被执行人名下账户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显示,该企业仍处于经营中,每日交易二手车若干单,预计年营业额达百万,但其账户余额始终未见变动。鉴于被执行人存在疑似隐匿财产收入的情形,两个执行小组在分析研判后拟采取专项行动,但考虑当时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本着“保市场主体”的原则,法院并没有采用查封经营场所的“一刀切”做法,而是制定了“活封活扣”的执行方案,即查封、扣留财务室电脑及财务账本。该二手车交易场所员工众多,上下游二手车企业、相关合作人员较多,法院经与交易大厅负责人、实际控制人释明法律后果,平衡协调各方利益后,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实现多方共赢。涉及该二手车交易场所的三件劳动争议案件、一件物业服务合同案件共计69.61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执行财产处置慢、变现难也是制约和影响执行工作的一项顽疾。东丽区法院首次尝试“直播+网拍”形式,集中处置了13部司法拍卖车辆,一拍成交金额1203.24万元,平均溢价率达到75.9%,创天津市汽车类网络司法拍卖单场金额、单车金额、围观人数、出价次数四项纪录。东丽区法院通过这种公开、透明的形式打消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拍卖工作的顾虑与误解,对引导人民群众认识、理解执行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该院共通过网络拍卖平台上拍232件,成交总标的额达2.53亿余元。
执行“清积案”让执行信访更“少”
“你们不让我进去我就不起来,把我的超市搬空了,我不活啦。”2021年9月的一天,某超市门前拉起警戒线,东丽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东丽区综合执法部门的多名执法人员正在维持现场秩序,一名女子在警戒线外三番五次冲向办案人员,被劝阻后竟坐在地上扯开嗓子哭闹,很快就引来不少群众的围观。
这是一件执行积案,哭闹的女子租用某投资公司的房屋后,一直未付房租,且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中确认的腾房义务。原执行法官调离后,执行积案团队负责人蔡学滨立即着手组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对案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群策群力,周密部署执行方案,在街道、公证处的协助配合和公证下,历经4个小时“硬核”腾房,最终将房屋钥匙交给了申请执行人。
“从事法官工作的时间越长,未执行到位的终本积案就越多,如果法官调离或者退休,当事人找不到一个新的‘入口’,就会引发信访、上访,甚至影响司法公信力。”执行局局长孙洪良通过充分调研,在原有执行积案办理团队的基础上增加人手,成立“执行信访”工作专班,负责执行信访、调离退休人员遗留的未实结积案的办理,并将执行接待中心每周一、三设置为“执行积案”接待日,方便积案申请执行人反映财产线索,让长年积案真正实现有人听、有人办、有人管,在法院和当事人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和理解的桥梁。
难以执行的“骨头案”“钉子案”,更是执行积案办理团队的主要攻坚对象。天津市某医院在与某殡仪公司租赁合同解除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腾空停尸房。停尸房内存有63具尸体,大多无人认领,且涉及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各种纠纷,还有部分涉及信访,家属拒绝认领火化,该案的腾房难度前所未有。
面对困局,承办法官郑青竹迎难而上,全面分析梳理案件难点,制定执行方案,撰写工作报告,积极推动执行工作进展。最终,在区委政法委的组织下,协调民政、交管、公安等9家单位,63具尸体陆陆续续找到了责任单位并被认领转存,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案件圆满执结。
使命重在担当,实干铸就未来。东丽区法院始终将深化执行改革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认真谋划、真抓真干,建立了天津市第一个“执行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第一个“执行警务室”、打造了第一个“村村通联系网”……在今后的工作中,东丽区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部署,面对新局面、新形势、新特点,精谋实干、踔厉奋发,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水平,不断探索“东丽样本”,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奋力迈进。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38/2022-04/27/content_126209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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