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消除殡葬行业“灰色地带”
如何消除殡葬行业“灰色地带”
专家建议制定殡葬法明确执法主体职责
逝者抬出来需要“鲜花引路”,800元;身下要放“垫背钱”,900元;还需要做个淋浴SPA,5990元……一番操作下来,邓先生花费了数万元。
近日,网民邓先生爆料其家属遗体在北京某三甲医院太平间停放3天的殡葬费用竟高达3.8万元。从邓先生晒出的收据上可以看到,其中收费项目繁多,甚至还包括600元的“供饭服务”。
据最新通报显示,经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卫健委三部门实地检查,发现涉案企业涉嫌存在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未经批准开展遗体存放业务等一系列问题,将依法对其从严查处。
一直以来,关于殡葬服务收费高、乱收费等问题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授杨根来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殡葬行业亟待通过完善法律进行全面规范,未来应考虑出台殡葬法,对殡葬服务内容、定价规则、主管部门职责等内容进行明确。
殡葬服务种类繁多漫天要价
在殡葬行业摸爬滚打近20年的王绝目前在北京市朝阳区经营着一家殡葬服务公司。他说,殡葬服务可分为基本服务,一些殡葬店内明示的价格仅限于基础服务,延伸性服务因没有价格标准,基本是由商家和家属协商决定。利用家人离世的悲痛加之很多人并不太懂“送走”逝者的门道,商家往往“一忽悠一个准”。
“比如所谓的‘垫背钱’其实就是在逝者身下放一叠纸钱,成本几乎可以不计,但这项服务一般收费都要300元起。”王绝坦言,殡葬行业赚的就是家属“情感钱”,大家明白不值这么多钱,但很少会“砍价”。
杨根来介绍说,当前我国在殡葬服务定价方面采取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并存的方式。遗体运送到殡仪馆后涉及的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服务,大多实行政府定价,价格透明且亲民,体现了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
“容易出现问题的是市场调节价这部分,不仅种类繁多,还漫天要价。”杨根来指出,消费者在痛失至亲时,难以理性分析,殡葬消费基本受制于殡葬服务机构的引导,属于非理性消费,这给了一些机构以可乘之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也关注到这一问题,他发现虽然有些殡葬机构声称费用透明,也有所谓价目表,但在忽悠消费者时并不会明确告知具体费用,且基本都会推荐高档位服务,让消费者没有选择余地,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医院太平间成监管灰色地带
此次北京某三甲医院天价殡葬费事件中,涉事公司为医院外包,记者从采招网查询到的信息显示,该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也曾在其他医院的太平间殡仪服务招标中中标。目前,北京市已启动对全市医院太平间外包情况的全面排查,并表示将研究制定改进医院太平间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
医院太平间将殡仪服务外包给社会企业是否合法?不少民众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医院太平间能否外包殡仪服务的政策和法律规定,因此从现有政策看,这类外包行为并不违法。”但杨根来指出,医院太平间外包导致的乱收费等问题由来已久。《意见》明确提出严禁在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但从执行来看,医院将殡仪业务外包后,难以对经营过程进行全面监管,现有政策下,医院太平间也不属于民政部门直接管理,使得其成为监管的“灰色地带”。
在杨根来看来,医院太平间是遗体送往殡仪馆的短暂“经停站”,绝不能成为殡葬公司的牟利场所,要让医院太平间的殡仪服务回归公益属性。
对于民众提出将医院太平间外包殡仪服务叫停的建议,杨根来认为短期内全面禁止的可能性并不大,但他建议可以在有条件的地方先行探索把医院的殡仪服务交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比如,要求从事殡葬服务的公司必须在当地民政部门备案,各医院招标行为要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从备案企业中选择,强化集中监管。
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也构成了公共服务的基本内涵。”杨根来建议,完善殡葬领域的法律制度。
目前,殡葬领域位阶最高的是1997年由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此后仅在2012年进行了修正,对第二十条进行了部分修改,其余并未改动。
据杨根来透露,早在2004年相关部门便启动了《条例》的修订工作,2018年,民政部公布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把明确政府职责、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强化公益导向等作为修订重点。针对殡仪服务、丧葬用品市场混乱等情形,也作出了针对性规定,要求不得巧立名目,不得误导、捆绑、强迫消费,不得限制使用自带的合法丧葬用品等内容。
但《条例》至今仍未作修订。杨根来直言,一些地方虽然修改了地方殡葬管理条例,但在“顶层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内容也差强人意。
考虑到当前殡葬领域乱象频发,杨根来认为应尽快修订《条例》,并考虑提升法律位阶,在殡葬领域制定专项立法,研究出台殡葬法。
“完善法律的关键内容是要明晰各执法主体的职责。”杨根来指出,虽然殡葬工作主要由民政部门管理,但同时涉及公安、国土、林业等诸多部门。比如,公墓、殡仪馆的修建,涉及发改委、环保、国土等部门;殡葬用品的生产、销售则涉及工商、物价等部门。但现行《条例》并未细化相关部门的职责,对如何参与殡葬管理等缺乏明确规定。比如,民政部门对医院太平间开展的殡仪服务和除政府定价项目外的延伸性殡仪服务就缺乏监管手段。
“要让殡葬行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殡葬管理机制。”杨根来建议,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管控没有诚信和资质的社会单位和个人进入殡葬行业,并建立退出机制。
据法治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sichuanpeace.gov.cn/llqy/20220420/2570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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