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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过问”必记录——“三个规定”落地辽宁法院成效凸显

时间:2022-07-04 作者:佚名来源:中国长安网

  写在前面

  “把落实‘三个规定’制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提出构建‘3+3+3’工作体系,通过科学严密的组织体系、执行体系、监督体系,扎实推动‘三个规定’在辽宁法院落地见效……”去年5月25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经验介绍。

  去年以来,省法院从压实三个责任、抓住三个关键环节、强化三项信息运用入手,夯实执行“三个规定”工作基础,有效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筑牢廉洁司法、公正司法的“防火墙”,受到了最高法多次点名表扬。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在全省法院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推进会上讲话。

  “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头雁效应”强化引领

  1890条。

  这个数字是去年全省法院班子成员记录相关信息的数据,占比接近记录总数的四分之一。

  数字背后有故事,措施之中见决心。

  “全省各级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加强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把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出专题部署,推进相关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的发言,既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也有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初心,作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和责任担当的准确把握。

  在这场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政治体检”中,全省法院通过压实党组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职能部门工作责任三个责任,构建责任明晰的组织体系。

  全省各级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院党组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持续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

  ——省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措施,提出坚持上下联动、全员发动、领导带动、职能部门推动,强制度、强管理、强培训、强宣传的“四动四强”工作方针。

  ——为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条线指导,省法院及时印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实施细则》。

  ——抚顺、本溪、锦州、辽阳、铁岭、葫芦岛等地法院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要点,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安排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重大请示报告事项。

  ——沈阳、大连、鞍山、营口、阜新等地法院制定实施细则或履职保护规定,推动本地区、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以上率下、层层示范、深入推进的生动局面已然形成。

  

  全面监督同向发力

  “三个规定”的记录填报,是制度执行的关键环节。

  全省法院通过强化记录报告数据库,问题线索、违纪违法案件和审务督察、司法巡查三项信息运用,构建了精准有效的监督体系。

  4月下旬,记者走进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电梯旁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着这样的信息:“本院‘三个规定’已填报人数332人,已全部完成填报。其中,院领导应填报9人、政治部应填报16人……”

  记者见到该院督察室主任王静时,她正一边盯着系统一边在院务工作联系群、皇姑法院工作群和“三个规定”联络员群内转发信息:请各部门月底前督促检查全体人员填报4月“三个规定”报告表情况,以下为具体部门具体未填报人员名单……每月1—3日、15—17日、28—30日,是她最忙碌的时间段。

  “现在大家填报自觉性很强,这个联络员群起了很大作用。”王静笑着说。

  据了解,该院在各部门设立廉政专员作为“三个规定”填报联络人。督察部门负责月初提醒、月中提醒和月底督办,每个时间点直接对接各部门廉政专员转达提醒。当月提报工作结束后,通过宣传屏滚动播放,对存在“零填报”的部门和干警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让“零填报”部门和干警红脸、出汗,倒逼干警们增强主动填报意识。

  在全年无月度“零报告”的大连海事法院,同样有一套“定期通报提醒抓实监督管理”的办法——每月汇总分析填报数据,形成17个内设部门的月报告排名台账和月报告比例台账,按绿黄红三色标注部门报告情况,动态调整部门排名。对超过相关期限的干警,该院督察室逐个谈话提醒,全年面对面谈话12人次,7人就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三个规定’制度落地之初,让干警们完全‘无顾虑’填报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我们以定期督察督导为手段,持之以恒抓好这一制度常态落实。”省法院督察室主任周剑峰说,以去年为例,省法院坚持约谈1个月度未及时填报的基层法院主要负责人,督导指导月度“零报告”较多的3个地区,相关地区法院立行立改,记录报告数量明显提升。

  三级法院齐抓共管、同向发力,也推动了全省法院干警逐步养成“逢过问必记录”“过问或不过问都一样要依法办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从“找人”转向“找法”

  “过问案件违规与否的界限在哪?”

  “填报了单位同事或部门领导过问或干预案件,怎么保障内容的保密性?”

  “近亲属有在外省做律师的,但没代理过本省案件,这种情况还需要填报吗?”

  为了解决干警“不会填、不愿填、不敢填”的问题,省法院紧抓学习教育、制度保障关键环节。

  去年1月,全国法院系统“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的正式启用,进一步加大了信息保护和平台管理的力度。

  平台启用后的半个月内,省法院督察室联合技术处,组织了全省法院启用新平台工作培训会、答疑会,并编印《辽宁智慧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操作手册》,加强对下指导,做到面对面指导、点对点答疑,解决干警“不会填”的操作问题;组织专题学习“三个规定”和典型案例,吃深吃透政策要求,让干警真正认识到这是一项保护自己、保持本色、防止围猎的重要举措,树立“应记录而未记录要被追责,如实记录有保障”的正确观念,解决干警“不愿填”的思想问题;建立记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控制知悉范围,未经分管院领导审批不得查阅、移送,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鼓励运用直报程序,解决干警“不敢填”的顾虑问题。

  随着“三个规定”制度的深入落实,全省法院干警渐渐意识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非记“黑账”,相反是对记录者和被记录者的双重保护。

  “在报告平台的系统内,有一项直报制度,就是为了防止填报信息泄露,消除干警如实报告的思想顾虑而设立的。举个例子,某个基层法院的法官,填报后可以选择向当地中院、省法院,甚至最高法报送。如果他报给最高法,那么省内法院系统都无从得知报送数量以及具体内容。”周剑峰介绍称,相较于常规报送系统来看,直报能更好地减少信息报送的中间环节,使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等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在充分保障干警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去年以来,全省法院核查相关线索后共通报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314件318人,形成了强大的警示震慑效应。

  同时,注重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其中,省法院编写了《全省法院干警违法犯罪警示录》《全省法院第一批教育整顿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警示案例汇编》,用系统内负面典型案例警示干警筑牢廉洁司法的“防火墙”。

  抓住学习教育、制度保障关键环节,抓宣传引领关键环节,抓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关键环节,通过抓住这三个关键环节,全省法院已构建起一套措施有力的执行体系。

  制作“防止过问‘三个规定’”手机彩铃、院长带头在电视台录制“三个规定”大宣讲……作为落实有力度、宣传有深度的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确保两级法院干警吃深吃透相关精神的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理解支持,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支持度,引导群众从“找人”向“找法”转变。

  后记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全省法院压实三个责任、抓住三个关键环节、强化三项信息运用,彰显了省法院强抓严管的决心。

  一个个小变化中的积蓄,终将使得全省法院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如果每个人都能对“打招呼”“干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等不良风气说“不”,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将不请自来。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2/2022-06/30/content_126430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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