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司法改革 >>正文

讨薪案背后的司法温情

时间:2022-07-04 作者:佚名来源:宁夏长安网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讨回工资。事情拖了一年多,检察院不到20天就解决了,我们给检察官点赞。”“王某也不容易,我们的工资和赔偿金都拿到了,愿意谅解他,希望检察机关对他从轻处罚。”6月30日下午,几人拿着锦旗来到灵武市检察院,围着检察官争先恐后地说着。

  2021年12月15日,灵武市检察院开展“两法衔接”工作中发现,灵武市人社局办理的王某经营的教育培训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嫌刑事犯罪,建议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2022年3月4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于5月25日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中,检察官了解到事情原委。2020年8月,王某的教育机构关停,无法支付17名员工的劳动报酬。检察官先后10余次通过电话、当面对王某进行释法说理,督促其想尽一切办法支付劳动报酬和赔偿金。王某逐渐认识到错误,表示愿意尽最大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2022年6月12日,王某向17名被害人支付劳动报酬和赔偿金。检察官又与被害人代表进行沟通,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共追赃挽损18.78万余元。17名被害人联名谅解了王某的行为,建议检察机关对其从轻处罚。

  检察官了解到,王某关停教育机构后,只身前往深圳打工,案发前打算重新创业。如果将案件提起公诉作出刑事判决,王某的创业将受到阻力,同时也会严重影响其2个未成年孩子的学习、生活。考虑到这些因素,检察官认为,刑罚的目的不在于惩罚,而是预防犯罪。鉴于王某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始终认罪认罚,17名被害人的损失得以挽回,社会矛盾已经化解,检察官提出拟对王某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同时提出即使作出不起诉处理,也要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该案提交刑事检察官联席会集体讨论后,参会检察官一致同意该处理意见。

  6月30日,灵武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就检察机关拟对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办案民警及被害人代表参加听证。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案情和证据情况,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充分阐释,重点向参会代表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履职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同时向代表说明,根据法律规定该案即使作出不起诉处理,检察机关仍需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王某作相应的行政处罚。听证员通过向承办检察官、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提问的方式,对该案事实、证据、量刑情节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

  “检察机关没有就案办案,对本案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合情合理合法,既体现了宽严相济、少捕慎诉的刑事政策,也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听证员说,检察机关对该案的处理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听证评议后,检察官当场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了训诫和法治教育,责令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具结悔过。

  “对不起,我错了,我愿意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今后我一定严格遵纪守法,努力创业,回报社会。”王某向被害人代表鞠躬道歉。

  宁夏法治报记者 王潇翊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contents/SFJS/2022/07/3011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资讯网 zfms.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