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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正气扑面来——人民法院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综述

时间:2023-08-23 作者:佚名来源:西藏长安网

  公正司法,事关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事关人民群众幸福安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系列捍卫司法公正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直击痛点,为司法活动划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发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从司法机关外部和内部、司法人员三个角度,构建防止干预司法案件的制度体系。

  “司法腐败,无不是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教训极为深刻。”当前,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司法不公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将“三个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作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主题教育整改整治的重点问题。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存在哪些难点,如何解决?如何在司法机关内外筑好“防火墙”,架起防止司法勾兑和利益输送的“隔离带”?奔着问题去,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将制度举措落实落细,用“有问必录、应报尽报”的责任担当践行“两个维护”,营造司法清风正气。

  今年以来,全国法院“三个规定”填报数量逐月递增,有记录报告信息的数量大幅增长。

  把“有问必录、应报尽报”作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公生明,廉生威。没有公正廉明,司法公信力无从谈起。

  过去几年,政法领域腐败问题频频出现。而违规干预过问案件、请托说情、与律师不当交往,便是司法不公、不廉问题产生的源头。

  2015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就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印发实施办法,并就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等重点领域发布或修改有关规定,联合有关部门规范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从制度层面构建起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四梁八柱。

  面对高压态势不断增强,大多数干警对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深恶痛绝,但仍有少数干警钻制度的空子,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仍然是法院队伍建设中的顽瘴痼疾。

  今年4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盯“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

  “如实填报‘三个规定’是严肃的政治要求,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抓审判队伍建设、惩防司法腐败,必须从严从实抓好‘三个规定’填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强调。

  当前,由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牵头的新工作机制已经完善,同时建立了全国法院月报告制度,建成了贯通四级法院的记录报告平台。各级法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阐明政策界限,营造“有问必录、应报尽报”的浓厚氛围。

  “来过问案件的情况很多,所有都必须记录吗?”

  “自己也没有在案件办理中为请托说情提供帮助,应该不需要记录了吧?”

  “亲朋好友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较多,很难做到对接触交往情况进行报告。”

  “填报以后被对方知晓,影响人际关系怎么办?”

  ……

  部分干警思想存在偏差,顾虑重重。

  从入脑入心开始,最高人民法院面向四级法院,教育引导干警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清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要求各级法院院领导、庭领导切实承担第一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自身以上率下,奠定严和实的总基调。

  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狠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 把“有问必录、应报尽报”要求落到实处的通知》,对政策作了进一步释明,对填报什么、如何填报作细致说明,为广大干警厘清思想认识,消除内心顾虑。

  全国法院普遍将“三个规定”的学习纳入基层党组织教育培训规划,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干警“三个规定”的日常教育,让干警熟知“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落实要求。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题对新录用人员讲解“三个规定”,上好廉政教育“入职第一课”。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典型案例大讨论等方式,引导干警扭转错误认识,树立正确观念。

  思想上的正本清源,必然带动行动上的有的放矢。干警们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更好贯彻落实各项制度举措,充分发挥“三个规定”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中的重要作用,打下坚实基础。

  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让制度真正立起来、转起来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抓而不紧、落而不实,再好的蓝图也只会是一纸空文。

  随着管理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近年来,“三个规定”填报基本实现法院干警“全员覆盖”,有记录报告信息数量逐年提高,长期“零报告”情况逐步减少。然而执行过程中,“敷衍应付式”填报、“避重就轻式”填报、“选择式”填报等现象突出,造成制度“空转”,严重影响着“三个规定”的落实质效。

  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全国共有325家法院每个月只填报了1条信息,占全国法院总数的9.3%,有的基层法院2022年全年每个月仅有1个部门填报1条信息。

  部分法院为免于被通报,只求形式上突破“零报告”,“关键少数”没有发挥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某省法院为例,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该省118家法院领导共填报445条信息,平均每个院领导不足1条;其中,有98家法院在2023年1月仅填报1条信息,88家法院在2023年2月仅填报1条信息。

  “当前一定程度存在‘上热下冷、内热外冷’的不均衡状况。”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负责人介绍,通过调研发现,“三个规定”填报在最高法院、高级法院落实情况较好,多数干警反映干预过问案件的情况已得到较大遏制。但在中基层法院,由于案件量大,客观上干预过问的概率较高,且多数干警日常忙于办案,对“三个规定”填报的重视程度不够。

  问题始终牵引着工作推进的步伐。狠抓制度落实,一竿子插到底,让制度真正立起来、转起来,成为主题教育期间最高人民法院解决“三个规定”执行不到位的明确靶向。

  激发已有的月报告制度效能。要求各级法院加大力度,常态化督促推动下级法院执行“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对长期“零报告”和形式填报问题进行点对点督导,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采取实地检查、约谈、重点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

  发挥按期通报机制的监督作用。认真梳理分析研判填报情况和落实情况,要求各级法院每月对本院填报记录情况在全院范围内通报,中级及以上法院每两个月对辖区法院填报记录情况在辖区范围内通报,每季度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报当地党委政法委。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每月向本院各单位通报“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执行情况,5月24日专门通报了全院机关1月至4月各单位及班子成员“三个规定”填报情况,院领导对排名靠后的分管部门进行约谈督促。此外,每两个月向全国法院通报贯彻落实情况已形成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单位积极探索如何更好落实制度。立案庭按业务团队进行填报问题分析梳理答疑,刑三庭就填报制度中的难点问题开展谈心谈话,执行局鼓励引导各党小组建立每周情况通报机制,行装局利用理论读书班深化“三个规定”解读阐释。

  随着制度执行力度加大,今年以来,全国法院填报数量呈现逐月递增态势。4月至6月,全国法院有记录报告信息的数量分别为25252条、61346条、82624条。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填报有记录报告信息220903条。

  为消除干警对信息填报的后顾之忧,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严格执行保密举措,加强对记录报告平台的管理使用,明确了平台的录入、查看、统计、分析等权限。同时,严格控制记录信息的知悉范围,非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查看、接触相关信息。因泄露记录信息和报告内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强化督导,进一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倒逼执行

  制度机制落实完善,分工体系逐步明确,如何使各方面切实扛起责任,以更有力、更具针对性的举措,确保“三个规定”严格执行到位?督导工作的“检测器”“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显现。

  发现并解决问题是督导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态化的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力度和频次不够,就会使得本该及时发现解决的问题没有及时得到解决。”调研发现,部分高中级法院不按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倒查追责没有及时跟进,导致制度效能未能充分发挥。

  今年3月、5月、6月,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分别赴江西、河北、安徽、甘肃开展审务督察,重点对三级法院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并形成督察建议,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

  通过强化督导,让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浮出水面,进一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倒逼制度执行。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已经推开,每月对填报情况异常的法院,通过电话、短信、发函等形式,指导督促整改落实。

  各地法院督导也频频发力。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每月最后一周的首个工作日集中提醒、月底跟踪督办,进行实时督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坚持月底提醒、月初通报、季度分析,及时跟踪“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对填报数量较少的法院、“零报告”问题突出的业务部门进行重点督办约谈。

  “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倒查追责力度。”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负责人表示,对已查实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倒查是否有未如实记录报告的问题,发现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一经查实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全国法院涉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7个反面典型案例来自干警身边人、身边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释纪,为广大干警再一次敲响了警钟。

  “落实‘三个规定’不是拒绝监督、不履职尽责的挡箭牌。”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态。绝大多数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不能一概拒绝,应当如实记录报告并依法依规办理,同时做好宣传解读、答疑解惑。

  堵住“后门”的同时,必须大开“前门”。当前,人民法院持续加强前端诉讼服务和司法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以高效廉洁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从根本上防止干预过问案件问题的发生。

  公正是司法的基石和灵魂。司法不廉必然导致司法不公,损害的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破坏的是司法公信力和党的执政根基。

  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检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试金石,以抓实“三个规定”小切口,带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大生态”——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驰而不息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引导广大干警长存清风正气,恪守廉洁初心,以如实记录报告书写法院干警的忠诚与担当,以公正廉洁司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s://zfw.xzdw.gov.cn/zfjj/xxyd/202308/t20230822_389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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