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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牌上做手脚被群众举报 执勤交警出手五分钟查处

时间:2023-09-23 作者:佚名来源:北京政法网

  

  近日,在京藏高速辅路,一名涉嫌污损机动车号牌的驾驶员被群众举报,五分钟后被执勤交警查获。

  9月13日10时27分,北京交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在京藏高速沙河北大桥附近的G6辅路进京方向,一辆由北向南行驶中的奔驰轿车存在涉牌违法,该车的前后机动车号牌均被人为弯折,使原车号牌无法识别。

  接到群众举报后,交管局指挥中心立刻将警情派发至该车正在行经的管界大队——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部署路上执勤交警发现拦截,正在沙河南大桥进行巡逻的民警从车流中敏锐地发现了嫌疑车辆,由于这辆存在涉牌违法的奔驰轿车处于行驶当中,民警一路追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该车拦停,此时据接报警时间仅过去5分钟。

  经询问,驾驶员承认自己弯折号牌的目的就是为了躲避摄像头抓拍。因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这位驾驶员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同时,民警对其存在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一并做出处罚。由于这名驾驶员的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达到12分,被民警依法扣留,他必须参加满分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才能领回驾驶证重新上路。

  

  涉牌违法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不仅会严重扰乱交通秩序,还会损害他人及公众利益,开车上路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以为违法使用套牌、假牌,或“巧妙”遮挡号牌,就能够躲过处罚。实际上,在数据比对、交警巡查、群众举报等层层监控之下,任你如何“花式”涉牌违法,北京交警都能精准打击。

  9月7日,朝阳交通支队的民警在朝阳区北苑路的夜查点发现了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随即上前将其拦停。走近后,民警注意到,骑手不仅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同时他的车辆还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面对民警的询问,对方自称车辆号牌丢失了,新号牌虽已寄到家里,但是自己没有安装。最终,这名驾驶员因为驾驶摩托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以及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这两项违法行为,被并处罚款250元,驾驶证记10分。

  9月12日,在朝阳区广顺北大街附近,一台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大众轿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当民警将其拦停后发现,这台车的前风挡位置放置了临时号牌,但是这张临时号牌已过期3月有余。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承认正式号牌早已邮寄到家。最终,这位驾驶员因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以及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并处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0分。

  车辆号牌是识别一辆机动车和车主身份的重要信息载体,是合法上路的前提。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交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涉牌违法的整治查处力度,清除交通安全隐患。心存侥幸、在号牌上“做手脚”的违法行为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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