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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理由无故辞退我,我该怎么办?能要求什么赔偿吗?”

时间:2024-01-02 作者:佚名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问题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出现劳动纠纷如何维权?

  答: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拨打“12348”、“12333”、工会“12351”等维权热线,可前往工会,或去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3.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问题2:

  公司没有理由无故辞退我,我该怎么办?能要求什么赔偿吗?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因此,当公司无理由辞退劳动者时,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问题3:

  什么是劳动关系及劳务关系?

  答: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接受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价有偿的原则,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问题4: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答: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问题5:

  入职一年公司还是没和我签合同,工资结算都是微信转账,这种情况正常吗?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系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公司主张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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