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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车险沦为诈骗犯罪“重灾区”

时间:2024-07-02 作者:佚名来源:宁夏政法网

  打击保险欺诈行为,净化保险市场环境,是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有益之举,更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

  多次易主的“二手”豪车、身份不断变换的修理工、频繁的碰撞事故、高额的保险理赔款……近期,北京、天津、辽宁等地警方陆续侦破多起车险诈骗案件,其中仅一个犯罪团伙的涉案金额就达近千万元。有记者调查发现,车辆保险近年来被一些不法分子视为“发财险”,成为保险类诈骗犯罪的“重灾区”。

  车险诈骗行为不仅给保险公司带来经济损失,也严重侵害了承保人的合法利益。以媒体报道的相关案件为例,今年3月,北京警方打掉一个故意制造事故实施骗保的保险诈骗犯罪团伙。此案中,某保险公司在职员工与离职员工、定点汽修厂内外勾连,通过虚构、故意制造车辆事故或对事故扩损等手段骗取理赔款。

  在相关案件中,不仅有汽修厂参与,甚至保险公司的一些业务员也成为“内鬼”,而对于这些“事故”,有些车主并不知情,但也有一些车主自愿配合骗保。有的车主表示,只要把车长期放在修理厂,到时候还发红包。其诈骗手法就是将旧零件安装到车上,假装一起交通事故。

  在车险上动歪脑筋,不单是假聪明,更可能面临法律处罚。例如,可能会因涉嫌保险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将给予相应的罚金和刑事处罚。例如,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所以,无论是保险公司、车企还是个人,均应增强法律意识,切莫以身试法。

  针对保险欺诈团伙化、职业化、跨地区、跨机构案件渐趋增多的情况,一方面要加强相关案件的侦办力度,另一方面应强化多部门联动。近期全国多地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持续推进反保险欺诈“利剑”专项行动,强化警保协作值得肯定。还有就是,应充分融合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保险行业的数据信息,利用大数据有效提升反保险欺诈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我们要从防范方面多下功夫。值得一提的是,为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就明确反保险欺诈工作目标是建立“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也期待该工作办法早日落地。

  汽车保险已经成为中国非寿险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更是财产保险中的第一大险种,绝不能任由其中乱象丛生。打击保险欺诈行为,净化保险市场环境,是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有益之举,更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对于公民个人而言,切莫贪图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zfxt/zfsp/202406/t20240626_887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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