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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获刑体现“宽容不纵容”

时间:2024-07-02 作者:佚名来源:宁夏政法网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目前,人民法院共审结“满12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获刑”案件4件4人,犯罪人年龄在12至13周岁之间,被依法判处10至15年有期徒刑。最高法强调,要在处罚上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对该惩处的要依法惩处。(4月16日央视新闻微博)

  在公众的广泛认知里,未成年人总是与花朵、希望等寓意美好的词汇相关联。然而,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发育尚不成熟,对行为后果认识不到位,冲动之下极易铸成大错。笔者身边就曾出现过这样的案例:只因几句“口角之争”,几个男孩在校外约架,厮打过程中导致1人被利器捅伤,最终不治身亡。多年过去,尽管涉事人已经用青春自由为自己的冲动买单,但逝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花季,这场“血的教训”也成为很多同学心中难以磨灭的沉痛印记。

  关注和保护未成年群体,早已是社会的共识。不过,不容忽视的是,极个别人竟利用社会和法律对其的保护,以未成年做“挡箭牌”,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可以说,其行为之恶劣让人很难想象这些人还只是孩童 ——2013年,14岁的扈某在学生公寓将同学“割喉”,而后从容离场,还若无其事地参与跑早操训练;2019年,14岁蔡某某逼奸未果,将11岁少女残害,后来多次返回现场围观,甚至在聊天群里将犯罪行为大肆炫耀……如果说,一时的冲动还能让公众对其保留改过自新的期待,那么对这些手段残忍、态度冷漠且毫无悔改之心的“小恶魔”们,公众仍要宽以待之吗?

  正如网友所说,全国的霸凌者都在关注初中生霸凌杀人事件的判决结果,如果不能从严处置,或将助长其他校园霸凌者的嚣张气焰。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手段成人化的发展态势,令公众不寒而栗之余,也让“是否需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这一议题再次进入大众视野。

  事实上,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对此作出了回应、修改。依据该项法规,“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获刑”已有审理实践。如今,最高法强调“宽容但不纵容”,是对“未成年并非免罪牌”的再次重申;“对该惩处的要依法惩处”,也是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体现。

  作为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公众神经。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呈现上升趋势,如何对犯罪行为作出干预和防治,做好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工作,仍然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长久命题。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zfxt/zfsp/202406/t20240626_887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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