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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丈夫能否请求撤销婚姻?

时间:2024-07-16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长安网

  王先生:我和妻子结婚半年了,最近发现妻子患有重大疾病,但婚前她对我有意隐瞒。请问,我可以就此提出撤销婚姻吗?

  【解答】

  吴娅琼(诏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先生,您好!您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您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需要在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您妻子患有重大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沈雯悦 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pufashuofa_0715/45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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