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治人物 >>正文

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5位检察系统英模代表作先进事迹报告

时间:2024-07-20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长安网

  编者按:7月12日,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为发挥检察英模示范引领作用,会议邀请黄威、沈肇瑾、吴雅芳、骆志峰、吴传忠5位检察系统英模代表作先进事迹报告,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检察干警见贤思齐、担当实干,以更加饱满精神状态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本期专版刊登5位英模先进事迹,以飨读者。

  黄威:办的是案件 守的是民心

  □记者 叶蔚蓉

  办公桌总是堆积成山,除了一摞摞厚厚的案件卷宗外,还堆满了各种书籍,法学类、经济领域……各种类型的都有。作为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黄威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思考,从入职第一天起,他就一直战斗在刑事检察第一线。

  

  从检22年来,黄威办理的案件超过1000起,无论是简易案件还是疑难复杂案件,无一错案。全国优秀公诉人、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福建省五四青年奖章标兵……这些都是他的荣誉标签。

  “刑事检察工作的高质量首先是指控犯罪的高质量,要让群众在庭审指控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黄威说。

  此前,黄威曾办理过一起集资诈骗案。“案件的被害人很特殊,130多名被害人中,最年轻的54岁,最年长的82岁,65岁以上的就有52人。”黄威介绍道,被害人都是被犯罪分子打着高科技保健品的幌子,用免费体检、旅游、年化率20%的高额回报骗取“投资款”,总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

  为了在公诉席上指控更加有力,开庭前,黄威围绕被告人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吸收资金、公司并无高科技产品且经营状况不佳、款项用于7项经营的辩解不能成立3个方面,制定量身定做的讯问提纲、有针对性的举证计划和多手准备的辩论方案。庭审中,黄威用客观证据说话,用严密逻辑论证,将不实辩解逐一击破。

  当宣布指控罪名成立时,黄威环视法庭内群众信服的眼神,多日通宵达旦的疲劳一扫而空,一股国家公诉人的自豪感油然而生。“我们办的是案件,守护的却是民心。”黄威说,只要对群众“用情”,对案件“用心”,就一定能让证据说话、让犯罪分子服法、让法庭采信、让人民放心。

  作为二审承办检察官,黄威曾受理过一起侵占民营企业财产的职务侵占案,一审法院宣判无罪,但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在受理案件后,黄威发现这家民营企业是几个股东合伙,共同出资建房出租获利,租金收入可观。然而,负责经营的股东与承租公司恶意串通,私下变更出租合同,设定必然会违约的新条款,再在诉讼中故意败诉,致使该民营企业损失近10年的租金收入,原来的“收费出租”也变成“免费使用”,而负责经营的股东却摇身一变成了承租公司的“股东”,用分红的名义分得100多万元。

  案情复杂,法律认定争议极大,再加上被告人事先做了许多掩饰犯罪的工作,纠改的难度极大。

  “要打赢这场监督仗,我们只有回到法律条文中,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适用法律惩恶扬善。”黄威回忆,当时部门上下协作,庭审前,调取印证犯罪的新证据,精心选择核心抗点;庭审中,围绕犯罪实质充分论证,有理有力揭露罪行。“我们的意见被二审法院全部采纳,被告人从无罪改判重罪,该案也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抗诉案件。”黄威说。

  像这样的例子,在黄威的从检生涯中还有很多。就像他所说,“在刑事检察办案中,我们作为公诉人,要坚守检察为民初心,让指控犯罪更加有力、检察监督更加有效、能动履职更加有为,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zhengfaxianfeng_0716/4532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资讯网 zfms.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