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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力守护良田沃土——陕西省检察机关开展耕地保护检察工作综述

时间:2024-08-17 作者:佚名来源:陕西政法网

  

  盛夏时节,广袤的三秦大地上一派勃勃生机,伴随耕地翻土、除草后的清新气息,田间的作物也在农民精心照料下,绿得让人心旷神怡……

  “我前不久到彬州市新民镇堡子村进行了回访,看着生机勃发的广袤耕田和农民眉梢上的喜色,我的内心生出了一种无比的幸福感!”8月5日,彬州市检察院检察官王鹏进感慨道。

  时间回溯到一年多以前,这片耕田上有7亩永久基本农田被一家木材厂非法占用。2023年3月14日,彬州市检察院检察官与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一起走进田间地头,走访镇政府、环保等部门,积极开展诉前磋商。最终,该处耕地复耕复种后,重新成为丰收农田。

  据统计,自2022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耕地资源犯罪案件76件90人,起诉622件666人,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高标准农田413亩,督促清理污染高标准农田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3吨。省检察院指导靖边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被最高检评为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典型案例。

  精准监督 守住耕地红线

  仓廪实,天下安。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陕西省检察机关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准确把握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国家战略的检察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的“压舱石”。

  今年1月初,西咸新区正阳街道杨新庄村某合作社社员到渭城区检察院反映情况,他们承包的土地被倾倒了大量建筑垃圾。经查,2023年11月至12月期间,该地被多次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约有50亩耕地遭受侵占。

  1月24日,渭城区检察院组织了公开听证,邀请相关部门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相关领域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参与,提出了检察建议并宣告送达,督促问题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耕地保护工作,共清理建筑垃圾约1000立方米,对涉案土地进行精细平整修复。3月25日,渭城区检察院联合“益心为公”志愿者、合作社代表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确认,被破坏的耕地已全部恢复了种植条件。

  据了解,省检察院党组先后在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扩大)会议、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中多次部署耕地保护检察工作。2023年1月,省检察院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3年9月,省检察院召开首次全省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会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强调,要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工作水平,坚持把耕地资源保护作为检察监督重点办案领域,加大办案力度,助力守护18亿亩耕地红线。

  此外,陕西省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为总抓手,健全完善上下一体、左右协同、内部融合、外部联动的一体履职机制,自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设立以来,共受理涉土地类审查逮捕案件20件47人,批准逮捕9件14人,审查起诉案件21件37人,起诉7件13人。所办案件修复土地110.62亩。

  数据赋能 助力线索研判

  “陕西省检察机关在全省部署开展耕地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活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正确依法履职,严厉打击污染耕地的违法行为,运用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陕西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主任王洋介绍。

  今年5月初,岚皋县检察院检察官孟德燕到岚皋县城关镇四坪社区,对一起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案件进行回访。“当事人认识到了错误,主动将违建拆除。”孟德燕说,此事也使当地村民受到了教育,明白了农田不是想占就能占,耕地红线坚决不能碰。

  2022年4月,岚皋县检察院收到线索,岚皋县城关镇四坪社区村民王某某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修建住宅,住宅占地面积163.88平方米。

  2022年4月27日,岚皋县检察院向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对村民王某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住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后因执法管理范围原因,该案移送至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起诉至法院后,经检察机关释法说理,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履行职责,对王某某作出限期拆除非法修建的房屋并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决定。同年12月27日,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诉讼请求全部实现。

  王洋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耕地保护案件中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努力实现群众权益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的双赢、共赢。此外,全省检察机关还针对“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陕西检察公众号“随手拍”反映的线索进行分析研判。自2022年12月指挥中心运行以来,协调省秦岭办、省司法厅、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单位移送信息26.2万余条;向11个市级检察院交办线索111件,立案77件。

  多方协作 形成保护合力

  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坚持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耕地保护格局,共同助力耕地资源行政执法规范化、检察监督常态化。

  2023年1月,省田长制办公室与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持续推动夯实田长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探索构建配合密切、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管理保护新模式,把“农田就是农田”和耕地保护“军令状”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62个。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从行政机关移送或从行政执法信息中发现耕地公益受损线索171件。

  此外,陕西省检察机关还部署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贯彻落实最高检和农业农村部相关工作要求,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2011.17万亩,共办理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案件39件,诉前磋商19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7份。陕西省检察机关还建立农业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积极与农业农村厅加强沟通配合,2023年10月,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农业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两法衔接”等9项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配合,助力专项工作落地见效。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表示,陕西省检察机关将牢牢把握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要求,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为总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监督机制,更新检察理念,提高队伍素能,发挥职能作用,运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记者 高虎;通讯员 余明)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15/144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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