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事调解变革求进
广东是中国经济发展最有活力的地区之一,商事活动频繁,商事纠纷数量大。近年来,广东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作为商事纠纷解决重要方式之一的商事调解取得积极进展。
盛夏的南粤大地,阳光肆意挥洒着它的光芒,整个大地就像是一个热情奔放的舞台。我们先后来到广州市、深圳市,感受广东商事调解如火如荼的实践与敢为人先的创新。
调解组织多样化
在广东,各种各样的商事调解组织方兴未艾,遍地开花。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商事调解一般被理解为是人民调解的一部分。根据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因此,多数商事调解组织仍然是作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运行。广州市共建有广东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广州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22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些调解组织在商事纠纷解决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同时,我们注意到近年来广东出现了一类新型的商事调解组织,这类组织不再是人民调解组织,而是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设立。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由广州市律师协会设立,于2020年8月19日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业务主管单位是广州市司法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调解中心受理当事人之间在贸易、投资、并购、金融、证券、保险、知识产权、信息技术、房地产、建筑工程、城市更新以及其他商事、海事等领域发生的争议,已受理案件2463件,标的合计超过149亿元。
在深圳,专门的商事调解组织迅速发展,目前已有25家。这25家中,1家为事业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调解中心,其余24家均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中原因在于,2022年5月1日,全国首部涉及商事调解组织设立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商事调解组织应当经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并依法登记为非营利组织”,从而为商事调解组织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了制度依据。其后,以深圳市罗湖区赟恒商事调解中心、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为代表的一批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运而生。
作为开放标杆,广州、深圳不仅大力培育本土商事调解组织,还积极引进“外来”商事调解组织“为我所用”。广州天河法院与6家民办非企业调解组织合作推动商事纠纷前端化解,其中和顺民商事调解中心系经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设立。在交流中,一位法院负责人讲,“选择哪家组织合作,登记注册地不是重要因素,首先考虑的是它的信誉和能力”。
调解力量专业化
相比民事纠纷,商事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更复杂,解决需要的法律知识更专业,“外行人”很难高效、公正地主持开展调解。专业的事还是要由专业的人来做,这也是近年来专业性调解组织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法律专业人才以及金融、知识产权、建筑、房地产等行业内的专家投入到商事调解工作中,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商事调解提供专业保障。
广州金鹰地方金融调处中心是在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和指导下,由广州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起成立的金融纠纷专业司法调处中心。2023年,广州金鹰地方金融调处中心共计接收广州各级法院委托开展调解的金融纠纷案件达149万宗,实际开展调解23.23万宗(即有效沟通调解案件),调解成功3.31万宗,调解履行到位金额达1.91亿元,调解减免当事人债务总金额达1.42亿元。
“作为专职调解员,我们能够专注于商事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调解技能”,广州金鹰地方金融调处中心一位资深的专职调解员向我们介绍道。
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现有在册调解员484人,包括律师、专家学者、公司高级法务人员,其中120人具有涉外案件调解能力,并依托广州市2万多名专业律师提供专业化的商事调解服务。
翻看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名录,专业涉及金融、公司、合同、建筑、知识产权等27个领域。在这个中心,可通过法律专家库服务系统,对入库专家进行标签化管理,根据当事人不同的法律服务需求,实现科学检索和精准匹配。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也建立了调解员名册,聘任523名法律行业权威专家、学者、资深律师等专业调解人才。目前,深圳25个依法登记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商事调解组织已有注册调解员1782人,包括外籍专家110人。
深圳中院目前有37家特邀调解组织,包括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等。相关负责人表示,“行业内的专业调解可以保证调解的质量,提高公信力,比在行业外调解更有效率,行业协会内部的商事调解经费也会更有保障。”
专业的机构、专业的人员、专业的手段更是令商事调解如虎添翼。
为提高商事纠纷解决质效、降低综合成本,为商事主体提供更快速、更便宜的商事调解服务,一些商事调解组织开始运用智能化的手段,融入智能识别提取技术、诉讼风险评估、音视频调解、失联修复等功能,打造专业调解平台,精准、高效、便捷地解决商事纠纷。
深圳市服装行业协会诉源治理非诉解纷中心运用“法律+技术”模式,将法律专家与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相结合,谁的服装款式或作品发表在先、谁盗谁的图、某个服装款式到底有没有创新等,一切让客观的数据说话。2023年12月27日,国内某知名服装公司通过大数据比对和分析,发现某直播电商公司正在销售两款涉嫌侵权其备案作品的成衣,深圳市服装行业协会非诉解纷中心介入后,引导当事双方进行沟通,在专业服务和明确证据面前,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逐步建立合作关系。
广州法院搭建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融入智能咨询、5G智能虚拟法庭、“AOL授权见证通”“类案批量司法确认”等功能。广州一家企业与深圳供应商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双方通过平台,跨越地域限制,实现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在线远程沟通,推动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运行市场化
面对专业性强的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往往力不从心。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人民调解不收费,调解成功虽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一定补助,但不足以支撑调解专业性水平的提升。
为破解这一难题,在广州、深圳,由收费的专业商事调解组织提供调解服务逐渐成为一条有效的解纷途径。秉持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原则,广州法院构建了商事纠纷公益性托底、市场化并行的双轨调解体系,法院以特约调解的形式与具备有偿调解服务资质的组织建立合作,通过购买服务将商事矛盾纠纷委托给专业的调解组织承担,激发商事调解组织市场化运作的活力。全市法院与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等28家具备有偿调解服务资质的调解组织建立合作。2023年,全市法院运用市场化调解机制共计成功化解2.8万件纠纷。
天河法院是广州市法院系统案件体量最大、办案任务最重的基层法院之一,自2020年11月起推行社会化有偿调解机制,引入社会力量进行诉前化解,着力打破商事纠纷诉讼解决路径依赖。2023年,诉前委派金融纠纷145.89万件,成功失联修复58.61万件,引导进入调解程序22.68万件,成功调解3.32万件,调解成功率14.63%,促成履行到位金额2.22亿元。通过有偿调解,调解组织收费总计122万元,案均收费3287元,单案最高收费金额108348元。
商事调解怎么收费呢?广州金鹰地方金融调处中心的收费分为个案调解服务费和类案批量调解服务费,个案调解服务费不超过《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同等金额下应缴纳诉讼费标准的25%,类案批量调解服务费由金融机构和调解组织商定。广州天河法院引入“谁获益、谁付费”的市场化规则,明确调解不成功的案件不收取费用,调解成功的按照不超过诉讼费标准50%收费,系列案件、类型案件收费标准可由当事人平等协商。
与广州不同,深圳则是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将商事调解收费标准的确定赋予商事调解组织。《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事调解组织可以收取调解服务费。调解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由商事调解组织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综合考虑调解员报酬、商事调解组织运作费用等制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调解保障法治化
“制约商事调解发展的最大问题是制度瓶颈。按照人民调解法来管理商事调解组织,‘帽’与‘头’难以匹配。”一位资深调解员对我们说。
为了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深圳市充分发挥特区的立法优势,于2022年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其中专章对商事调解予以规定。这部法规的一大亮点是,在“调解”一章中将“商事调解”与“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行政调解”并列,从而确立了商事调解不同于人民调解的法律地位。
在这部法规中,明确“贸易、投资、金融、运输、房地产、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工程建设等商事领域发生的矛盾纠纷可以由商事调解组织调解”,规定了商事调解组织的属性、登记程序、收费等事项,并对行业自律提出原则性规定,从法规上破解了制约商事调解发展的难题。
为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中院印发《关于规范商事调解组织收费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商事调解组织自收案件司法确认流程指引(试行)》等文件。成立于2021年的全国首个商事调解专门协会——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也积极行动起来,推动建立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机制,发布《商事调解协会商事调解员资格评审规则(试行)》,探索社会广泛认可的调解员职业化路径,开发商事调解员系统培训课程,并邀请域内外专家担任导师,就商事调解基础理论、谈判和沟通技巧、调解程序以及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开展培训,确保调解员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
商事调解的生命在于公正,公正的实现依赖法治。为确保调解公信力,《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对调解员回避、保密义务等做了原则性规定。实践中,一些调解机构则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制定了自身的调解规则。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发布了调解规则,对调解程序(案件的登记与受理、选定或指定调解员、具体程序)、调解效力、调解费用等作出较为详尽规定。中心负责人告诉我们,只有这样才能“促进调解活动中立、规范、公正、高效进行”,也才能“保障中心持续健康成长”。
广东商事调解的蓬勃发展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注入了新的法治能量,为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律体系提供了有益经验,也为我国对接、参与进而引领相关国际规则积累了宝贵经验。
“潮头登高再击桨,无边胜景在前头。”《商事调解条例》已作为预备项目列入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我们相信,随着条例的实施,广东乃至全国商事调解必将迎来发展的春天。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fzgd/content/post_166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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