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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时间:2024-08-24 作者:佚名来源:四川长安网

  攀枝花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将法治“软任务”变成考核“硬指标”

  

  记者8月21日从攀枝花市委依法治市办获悉,近日,攀枝花市制定出台《攀枝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以下简称《职责清单》),旨在全面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攀枝花提供坚实保障。

  

  《职责清单》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基础,充分梳理了中央、省、市发布的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推进法治建设提出的相关要求,结合攀枝花实际,明确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6项,履行的基本职责6项,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的主要职责25项,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的主要职责27项。

  

  《职责清单》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切实将法治“软任务”变成考核“硬指标”,为长期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制度化全面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常态化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规范化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近年来,攀枝花市通过“多维度”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关键少数”履行职责,探索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面建立《职责清单》制度。在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办法、干部法治档案实施办法基础上,细化《职责清单》,以清单促履职,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健全完善考核体系。制度化、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法治考核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目标绩效考核体系,考评结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强化法治建设督察问责。开展法治建设定期检查、专项督察和实地暗访,对各级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通报。完善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追责。探索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试行)》,为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营造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氛围。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唐万贵)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fzsc/20240822/2902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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