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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践行“塞上枫桥”提升乡村法治建设

时间:2024-08-24 作者:佚名来源:宁夏政法网

  今年以来,海原县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现场教学、法治实践观摩等方式,对全县1782名“法律明白人”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培训45场次,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依法治理中的能力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

  海原县以推进落实“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为抓手,依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发挥“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力量,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不断拓展基层法律服务覆盖面。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优势,参与化解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流转、侵权损害等方面纠纷300余件,做到“事心双调”、案结事了。今年1至6月,海原县组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抵制高额彩礼、预防校园欺凌、反家庭暴力等法治宣传600多场次,现场答复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引导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300余人次,受教群众达1.2万余人次,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

  截至目前,海原县共有338名“法律明白人”荣获国家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称号,1名“法律明白人”荣获全区“最美法律明白人”称号,“法律明白人”参与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

  海原县将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利用“个人调解工作室”吸纳、化解纠纷隐患,在与村民“谈谈心、喝喝茶”的闲暇时光中常态化做好宣讲、评理、议事等社会治理工作,将法律法规融入常识、常情、常理中,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到治理和发展中来,推动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zfjj/fzjs/202408/t20240820_911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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