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司法局着力构建片区中心司法所协同运行机制
8月23日,记者从资阳市司法局获悉,近年来,资阳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广应用“1+8”示范试点成果,创新实干、奋力攻坚,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动法治资阳建设取得新进展、展现新成效,探索形成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为充分发挥典型经验做法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委依法治市办策划推出“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展”系列报道,集中展示法治建设中的创新成果。
资阳市司法局按照“独立履职、片区协作、整体联动”的工作模式,构建片区中心司法所协同运行机制,深化“三个转变”,把握“三个关键”,建立“三大矩阵”,形成片区中心司法所资阳实践,不断夯实了基层社会治理基石,助推平安资阳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深化“三个转变”,构建片区协同运行新格局,变各负其责为“所域联盟”。在保留原有一乡镇(街道)一司法所建制的基础上,在中心镇、副中心镇确立试点片区中心司法所7个,按照“大所带小所”的工作模式,组建“中心司法所+片区内司法所”,基本业务各所自办、重大事项统筹推进”的“1+N所域联盟”。
变单打独斗为“联合制胜”。以片区中心司法所为依托,打破行政地域限制,打造集结片区内司法所、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综治中心等政法力量,凝聚乡镇(街道)政法干警、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工作合力,汇聚调解、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专业法律人才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法治建设格局。由片区中心所在覆盖区域内一站受理、统一调配、集成服务、统筹办结,跨域开展法治服务工作,实现司法所由“单打独斗”向“联合制胜”转变。
变常规工作为“职能拓展”。主动适应司法所新职能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启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建立中心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委会议、重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创新“跨区域分片联审”和司法所主审、政府法律顾问助审、县(区)司法局提级审“三级审查机制”,全方位参与、跟踪党委、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上出台、重要合同协议进行,提升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实现常规工作向“职能跨越”的转变。
把握“三个关键”,创新片区协同运行新模式。把握组织建设关键,实现高位统筹推动。市司法局组建领导小组,统筹主导推进中心司法所建设工作。各县(区)司法局建立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片区长、中心司法所负责的管理模式,实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司法所“碰头会”,及时研究解决急需联动处理事项。把握队伍建设关键,实现工作力量提升。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将力量向片区中心司法所倾斜,按照2+2标准(政法专编2名以上+辅助人员2名以上)配置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下沉局机关力量,推动业务股室深度参与指导,组建“全方位”服务支撑团队,全面提升中心司法所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把握制度建设关键,实现工作规范有序。制发《资阳市中心镇司法所试点工作方案》《中心镇司法所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心镇司法所负责人列席乡党政联席会议机制》,推行“阵地联建、力量联合、工作联动、问题联治”四联机制,建立“常规运行管理体制不变、管辖范围不变、工作职责不变;协同运行片区决策统筹、内部联动统筹、外部协作统筹”的“三不变、三统筹”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运行模式、细化考核和奖励,确保中心司法所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行。
建立“三大矩阵”,开创片区协同运行新局面,创建公共法律服务新矩阵,提升法治惠民服务质效。以中心司法所所在镇(乡、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基础,凝聚片区法治人才力量,打造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律服务队伍,实行重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要法律宣传联合开展、重点管控对象联合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品牌联合打造,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法治需求,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试点以来,全市各司法所共开展法治宣传1600余场次,调解纠纷12400余件,提供法律援助200余人(次)。
创建法治政府建设新矩阵,提升服务中心大局水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形成由辖区司法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者组成的法律服务专家团,探索建立“事前咨询、事中参与、事后处置”全过程司法所法治服务机制,对乡镇项目建设、征地拆迁、问题楼盘化解处置、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等多领域涉法难题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及可能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进行法治指导,切实发挥司法所作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各类决策会议50余次,参与乡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380余件,提出意见建议420余条。
创建诉源治理新矩阵,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作为重要任务,统筹辖区法治力量,建立“法院+派出所+司法所+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五方联动调解机制,成功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30余件(次)。推行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实行“线上线下”同步和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重特大案(事)件零发生,有力维护辖区社会平安稳定。
王芳 卢鹏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fzsc/20240826/290411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李克强此时开专家企业...2020-07-15
- 致菏泽市人民政府陈平...2020-07-01
- 特医奶粉乱象如何处理...2020-06-18
- 上海查处恶意抢注"火...2020-04-30
- APP青少年模式被轻...2020-04-30
- 缓刑期内教唆,被教唆...2020-04-30
- 从“刷板子”开始 校...2020-04-30
- 山西壶关交警:“警医...2020-07-28
- 最高法举行2023年...2020-02-11
-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2024-11-28
- 农业农村部与湖北省政...2024-11-28
- 赵乐际对西班牙进行正...2024-11-28
- 最高法召开少年法庭成...2024-11-28
- 连续8年突破“千万箱...2024-11-27
- 农业农村部与中国人保...2024-11-27
- 习近平会见新加坡国务...2024-11-27
- 王沪宁会见新加坡国务...2024-11-27
- 中国检科院专家获20...2024-11-26
- 执法内参通知2020-09-24
-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2020-07-15
- 温县汜水滩村有人偷挖...2021-05-24
- 致中共青岛市委王清宪...2020-11-25
- 公安县人民法院推诿并...2020-06-17
- 致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2020-11-25
- 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2021-06-23
- 农业农村部召开农业农...2020-05-26
- 致滕州市人民政府马宏...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