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党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近年来,清河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铁岭“五个基地”发展定位,积极开展法治清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以一系列法治“硬举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清河区先后获评“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等“国字号”荣誉称号。
一、加强党的领导,持续筑牢法治之基
(一)坚持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几年来,我们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法治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区委(党组)中心组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每年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至少3次,并在学习基础上开展了理论研讨。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区委党校(行政干部学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科级干部和年轻后备干部主体班课程,区委法治建设办经常性开展专题培训,并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效果评价和测试工作,检验学习宣传成果。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2023年全区各乡(镇)、各单位共开展宣讲230余次,共有19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与宣讲,受众人数2万余人。同时,我区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学习宣传实现全覆盖。
(二)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谋划推进法治建设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清河区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区委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情况,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全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清河区制定并公布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各乡(镇)、各单位分别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职责清单,实现人手一单。积极组织开展现场年度述法工作,全区5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规范述法,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并将述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实绩考核,确保述法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坚持依法行政,忠实践行法治之道
(一)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新发生的政府失信行为进行细致排查,实现全区政府失信行为台账的动态化管理。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对梳理完成的全区失信行为清单进行逐项销号。对重点部门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防止新的失信行为发生,政府公信力持续增强。二是推进科学民主合法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能,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程序。政府常务会议建立了重大决策会前学法制度,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始终坚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从严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各部门法制机构、区司法局两级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文件不得提交审议,未经区司法局审核区委、区政府文件不得下发。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与辽宁廉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该律所指派多名律师担任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区法律顾问服务于党政机关各职能部门,实现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工作,制定并下发了《铁岭市清河区行政应诉工作备案规定》,建立了关于出庭应诉工作的备案制度。该制度规定对于不履行备案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行政败诉率高的行政机关,按有关规定报区政府约谈负责人,《规定》下发后,全区实现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通过这些制度的执行,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二)坚持不懈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政务服务,服务质效不断增强。建立了“区级政务中心+5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2个社区和41个村便民服务站”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做到了行政服务全覆盖。在窗口单位开展的“清风窗口”评选活动中,六个窗口单位被铁岭市授予“清风辽宁政务服务窗口”荣誉称号。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至今,累计调整3次行政职权事项,872项行政职权取消下放调整事项全部承接和落实到位,工程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由90个工作日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取消证明事项11项,保留证明事项29项,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1078件。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活动,选派138名领导干部与150个企业积极对接,深度开展帮扶。2018年以来为各类企业办理融资贷款共计4.8亿元,有效促进项目建设,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助力企业抢抓发展机遇,不断做大做强。2019年以来,我区连续四年获评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先进县区。二是强化依法服务,司法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开展全区政法机关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深入开展不良资产清收挽损,农信社现金清收排名全市前列。每年都制定清河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公示,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活动,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在政府网站公示执法监督电话,每年抽取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抽检市场主体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行交通管理柔性执法,坚持靠前服务,为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加速兑现企业的胜诉权益。三是强化审批服务,企业群众获得感满足感大幅提升。深入开展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线下即办”“网上申请+现场取件”“现场受理+快递送达”等模式,实现了120个高频政务事项就跑一次或一次也不用跑。畅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工作时限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建立“窗口受理无否决权”“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彰显法治之效
(一)坚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
一是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对标中共、省、市八五年普法规划,紧密结合清河实际,落实落细中央、省、市确定的普法任务。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中心城区建设了法治主题公园,在乡镇、村中集聚区建设法治宣传墙和法治宣传栏,使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强化了法治意识。丰富宣传形式,全面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司其职,联动配合,政法机关集中开展了“法治赶大集”活动,司法文旅部门联合开展了“送法、送戏下乡”活动,宣传、司法部门开展了“民法典宣传周”“宪法宣传月”活动,司法、工商联、工会部门联合开展了“送法进企业”“企业法律体检”活动,司法、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了“开学第一课普法讲座”等活动,每年全区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百余次。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分级分层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做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组织成立了“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团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在各自工作领域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精神,营造了尊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依法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府院联动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对9类民事案件引导争议双方先行调解,诉前调解中心仅2023年调解成功案件419件。推进“四所一庭”联动联调制度,建立党委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区、乡镇街道、村三级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组建了各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调解专家库,为每个乡镇配备专职调解员,积极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依托司法调解平台,常态化开展调解业务培训,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总计265名,每村(社区)达5名,实现全区53个村(社区)全覆盖,在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成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指挥协调全区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承担市域社会治理运行协调、社会治理综合信息指挥、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矛盾纠纷指导(调解)服务等职能,指挥中心安装数字乡村综合治理系统,区级设12块拼接屏,建立区、乡、村三级会议系统,安装100个高清摄像头,共计500个监控点位,城乡覆盖率达到100%。综治中心接入公安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应急视频指挥系统、12345市民服务系统,实时对社会治安、公共安全案(事)件进行现场调度。积极推进乡镇星级司法所升级改造,依托“村(居)评理说事点”打造普法示范点,已打造省、市、县级普法示范点40个。成功打造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践行“复议为民”宗旨,便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在全区各乡镇司法所设立代办点,在街道办事处设立联系点。代办点、联系点让人民群众足不出乡,在家门口就能申请复议,打通了群众行政复议维权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群众“零跑腿”,积极提升行政复议作用,进一步提高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率。四是依法治理。强化反邪教工作力度,完善反邪教工作机制,提高群众自觉防范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强化命案防范治理工作。建立了命案防范治理工作六类台账,防范和化解因案件而引发的社会矛盾风险,完善了命案防范治理工作机制,紧盯命案积案求突破,以破获命案积案震慑犯罪,给人民群众带来安全感。联管联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定期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联动综治、司法、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纠纷隐患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做到将矛盾隐患发现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发酵”的源头,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法治蓝图恢宏,践行号角激越。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年,也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年。新征程上,清河区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以高质量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小而精、富且强”的美丽幸福新清河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409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李克强此时开专家企业...2020-07-15
- 致菏泽市人民政府陈平...2020-07-01
- 特医奶粉乱象如何处理...2020-06-18
- 上海查处恶意抢注"火...2020-04-30
- APP青少年模式被轻...2020-04-30
- 缓刑期内教唆,被教唆...2020-04-30
- 从“刷板子”开始 校...2020-04-30
- 山西壶关交警:“警医...2020-07-28
- 最高法举行2023年...2020-02-11
-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2024-11-28
- 农业农村部与湖北省政...2024-11-28
- 赵乐际对西班牙进行正...2024-11-28
- 最高法召开少年法庭成...2024-11-28
- 连续8年突破“千万箱...2024-11-27
- 农业农村部与中国人保...2024-11-27
- 习近平会见新加坡国务...2024-11-27
- 王沪宁会见新加坡国务...2024-11-27
- 中国检科院专家获20...2024-11-26
- 执法内参通知2020-09-24
-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2020-07-15
- 温县汜水滩村有人偷挖...2021-05-24
- 致中共青岛市委王清宪...2020-11-25
- 公安县人民法院推诿并...2020-06-17
- 致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2020-11-25
- 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2021-06-23
- 农业农村部召开农业农...2020-05-26
- 致滕州市人民政府马宏...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