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隐匿财产躲避执行
时间:2024-09-15 作者:佚名来源:江西政法网
当前,被执行人通过转移隐匿财产、隐藏行踪等手段规避执行的现象,仍是执行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修水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修水法院)正致力于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转变,不断创新执行机制,加强执行力度。近日,修水法院执结一起“骨头案”,展现了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与力度。 在一起民事赔偿案件中,被执行人徐某印为规避执行责任,长期隐匿行踪,偶尔在节假日期间短暂返家,并仅与亲近家属保持联系。徐某印为防止其银行及网络资金账户被法院查控,频繁更换账户,或利用亲友账户进行资金收转和消费。 今年7月,修水法院在充分调查取证后,向徐某印及其家属发出涉嫌犯罪预告书,告知其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履行赔偿义务,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法院的警示,徐某印在次日主动联系执行法院,并在执行人员的监督下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徐某印一次性支付了协议中约定的30万元赔偿款。 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的行为,修水法院对徐某印进行了严肃的训诫,并处以1万元罚款。徐某印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意,及时缴纳了罚款。这起历时近10年的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据悉,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修水法院运用覆盖全国的网络查控系统,有效监控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同时,该院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以形成执行合力。 “我们正探索与金融部门协作,建立‘黑名单’禁入机制,禁止或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注销、重新注册以及开设新账户。”修水法院法官章海涛表示,该院正在完善目前的执行查控系统,扩大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覆盖范围,建立财产查控动态监测机制,让被执行人财产“无所遁形”。 |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911/202409115975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中央政法委:推进政法...2020-07-09
- 内蒙古将开展20多项...2020-04-30
- 致辽宁省人民政府唐一...2020-05-07
- 清远积极开展禁种铲毒...2020-04-30
-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02-11
- 科右前旗加强春季农村...2020-04-30
- 广西移民管理警察开展...2020-04-30
- 广西开展“全民国家安...2020-04-30
- 黎平县司法局四举措打...2020-02-12
最新加入
- 24小时雷霆出击!2...2025-04-30
- 警企携手筑平安 共谱...2025-04-25
- 警民同心筑防线 群防...2025-04-25
- 警企携手筑防线 春寒...2025-04-21
- 东风派出所“把脉问诊...2025-04-07
- 东风派出所深入生产一...2025-04-07
- 是“正常执法”还是“...2025-04-04
- 村民反映宁夏回族自治...2025-04-02
- 东风派出所进企业,筑...2025-04-01
精品推荐
- 执法内参通知2020-09-24
-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2020-07-15
- 温县汜水滩村有人偷挖...2021-05-24
- 致中共青岛市委王清宪...2020-11-25
- 公安县人民法院推诿并...2020-06-17
- 致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2020-11-25
- 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2021-06-23
- 农业农村部召开农业农...2020-05-26
- 致滕州市人民政府马宏...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