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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例!“执前财产自行处置”创新变现百万股权

时间:2024-09-28 作者:佚名来源:四川长安网

  近日,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首次采用“法院+调解+资产处置平台”相结合的“执前财产自行处置”创新模式,以890万元的价格成功实现股权变现。

  

  甘某俊诉成都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金牛区法院于今年6月6日立案。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因成都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约定的期限履行相应义务,甘某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法院对该公司持有的成都市青羊区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5%的股份进行处置。

  

  “我们不是不愿意偿还债务,只是因为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才暂时没办法向甘某俊还钱,我们也愿意配合法院处置股权。但是,为了降低对公司的负面影响,能不能请法院想想办法,加快股权的处置进度。”成都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法院表达自己的难处。经审查,法院认为该案符合执前监督立案条件,遂决定进入执前督促程序。随即,成都蜀都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通知双方当事人前往法院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并签订《资产处置协议》。完成协议签订后,调解中心与阿里资产平台对接,迅速在阿里资产平台进行挂拍。

  

  据介绍,“执前财产自行处置”模式,即对于双方当事人愿意配合处置的案件,经法院审查符合进入执前督促程序的,由调解中心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将义务当事人财产通过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处置的模式。在这期间,法院对资产调查、资产评估、挂网拍卖等全流程进行监管,确保“自行网拍”合法合规,提速财产变现,降低处置成本。

  

  “执前财产自行处置”模式具有三大优势:缩短财产变现时间,该模式下,案件无需进入强制变现程序,可极大缩短财产变现时间,提升执行效率;降低财产处置成本,该模式下,双方当事人不用向调解组织与资产拍卖平台支付任何费用,减轻当事人负担;助力诚信社会建设,该模式在确保财产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给予被申请人冷静思考期,积极引导其全面配合履行,避免承受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

  

  (白婷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fzsc/20240925/2913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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