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法治建设 保障三年目标实现
□ 开原市委书记 谭会波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近年来,开原市在省委、铁岭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市,厚植法治土壤,以推进法治环境建设为主线,以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为目标,努力建设高水平法治开原,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顺利实现,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夯实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开原市始终坚持党对依法治市的绝对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与全市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为有效落实党中央、省委、铁岭市委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组建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市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副职,政法单位主要领导,相关部门参加的开原市法治建设委员会,并发挥法治建设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委员会会议,研究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完善了法治建设领导体制,为法治建设提供了政治组织保障。二是纳入总体规划。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议程,结合开原法治建设实际,经科学论证,将法治建设作为了“十四五”总体规划重要内容,并围绕年度工作重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奋斗方向。三是压实法治责任。制定实施《开原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紧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终述法制度,召开年度述法工作会议,提升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几大班子各负其责,多部门协同推进,各方广泛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五是加强工作调度。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全市法治建设情况汇报,主要领导经常深入政法部门开展调研,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的信访、物业管理部门改革等难点问题列入法治建设重点项目专题推进解决,做到法治建设项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发挥了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六是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完善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同步考核监督,实绩考核分值提高到5分,并细化考核监督内容,明确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具体内容,确立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护航三年行动等6方面19项工作目标,推进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七是强化问题整改。聚焦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全市各单位相互配合,形成整改合力,216项整改措施落实落地,106个问题均按时间节点整改完成,通过督察整改,开原的法治建设,健全了统筹协调、法治督察、考核评价等机制。
二、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持续增强全民的法治意识
开展法治建设,目的是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开原市始终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制定实施《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党员干部学法和全民普法,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弘扬法治精神各项内容。二是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成为定例,制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纳入党校必训课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学习内容。合理编制各部门、各单位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提升学习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三是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先后开展了“预防酒后犯罪,促进社会和谐”“助力春耕,法治护航”“民法典宣传月”等专项普法活动,每年开展法律进乡村、进校园、进厂矿等“七进”普法活动8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品近2万余册。四是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全市培育“法律明白人”1000余人,每年组织以宪法、民法典等为主题的培训活动30余次,全面提升乡村群众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五是不断创新普法模式。探索开展“演员演法+律师讲法+志愿者普法+群众学法”的四位一体新型普法模式,经常在村屯开展“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普法宣传专场晚会,演绎法治文化小品、小戏,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提高了群众法律意识。六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开展关爱妇女儿童、服务农民工等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积极受理法律援助案件,耐心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咨询。法律顾问经常下乡开展普法咨询活动,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努力推动形成全社会普法浓厚氛围。
三、持续推动法治改革,建设适应发展的法治体系
要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开原市坚持建设适应发展的法治体系,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压实执法主体责任。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改革,实行行政执法职能回归行政机关,行政人员执行,取消部分事业单位执法职能,实现了业务管理与执法的无缝衔接。二是理清行政执法事项。制定《开原市行政执法事项梳理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重新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等文件,组织涉改执法单位理清执法事项,制定清单,并进行公示。开展主体资格确认,规范执法单位执法权责范围。并科学合理划分乡镇街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职责。三是建立联合监督制度。开原市纪委和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开原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针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不公平公正、不透明公开、不严格规范、其他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行政执法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监督,完善了司法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在公检法司等单位增设驻纪检监察组,对政法领域的监督全覆盖,确保办好每一起案件,推进了每一个司法案件公平正义。四是落实行刑衔接机制。行政执法单位与公安部门建立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制度,并设专人负责,规范衔接程序。现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1起,公安机关转交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案件6件,确保了各项处罚公平公正。
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各经营主体稳步发展
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理念,将打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作为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全面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清理影响振兴事项。制定《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成立指挥部,细化了责任分工,提出了工作要求,为推动开原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环境,共整改问题127条,建章立制20个。二是开展“三涉”专项行动。统筹推动案件自清自查、线索受理转办、案件评查,起底排查涉企案件4900余起,涉信访案件110起,涉超期案件78起,全面提升了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三是大力打造诚信环境。落实《信用环境建设实施意见》,着力化解失信存量,遏制失信增量,积极筹措财政资金,集中化解了一批拖欠的企业账款、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由政法委牵头,成立金融贷款清欠领导小组,帮助信合等金融部门清理贷款6000余万元,推进了信用环境建设。四是加强涉企案件执行。对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通过扣押财产,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保障胜诉权益执行兑现,最大限度减少民营企业经济损失。五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围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定期备案涉企检查情况,深入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以“互联网+监管”平台为抓手,实现部门联合抽查全流程管理和常态化,狠抓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六是开展平安开原建设。市法院突出审结一批涉民营企业债务纠纷案件,市检察院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市公安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行动,及时打击了涉企犯罪,以法治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七是加大企业服务力度。深入开展“千人帮千企”活动,建立工作台账,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提高了企业法律意识。积极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动员域内律师、法律工作者积极充当企业“法律管家”,组建法律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30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50余次。同时,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八是打造稳定社会环境。突出开展基层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创新“人民调解+网格化”模式,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深化“网格员吹哨,调解员报到”调解功能,着力减轻了稳定压力。同时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责,督促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有效化解阳光政法平台案件、进京访涉法涉诉案件。落实“四所一庭”工作机制,以“居(村)民评理说事点”为平台,全力化解矛盾。积极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始终坚持专业审核,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的水平
为确保党委、政府决策依法依规,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始终坚持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一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3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党委、政府法律顾问,2023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参与政府涉法事项的重大决策、政府合同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达150余次,确保了重大决策、行政过程依法依规。认真开展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各项议题,在会前,均由市司法部门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全年司法局审查议题近300件,会议召开时,法律顾问、司法局法治人员全程参会,防范了违法决策现象发生。二是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市委全力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作,市委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法治原则,依法依规依章程履行工作职能,常态化邀请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常委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以及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等各项制度,全面强化监督合力,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严禁干预司法活动。在市委全会等大型会议上,多次部署全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持续加强警示教育,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同时引导和督促市委常委及其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及各部门负责人要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习惯。四是落实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着力解决法院判决执行难问题,对执行案件,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明确责任、细化流程,制定和解协议进行销案,提高了政府诚信水平。及时办理出庭应诉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六、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履行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组织召开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推动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成果走深走实。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突出专业素质,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调整政法单位班子成员10人,2名优秀干部交流提拔到其他县区任领导职务,围绕7个方面内容,政法各班子建立了政治素质档案。对20名政法单位中层干部调整和153名政法干警职级晋升进行前置分析研判,把好了审核关。二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组织政法各单位开展思想动态和纪律作风分析研判,持续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各单位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领导上讲台专题授课9次,组织政法工作人员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持续深化警示教育。组织召开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通过正反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政法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35次,深入剖析“纸面服刑”案件,强化不能腐的有效保障。四是选树先进典型带动。2名干警先进典型事迹被省级平台宣传,1名政法同志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带动政法系统干部形成了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开原市通过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经济得到稳步发展,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正增长,社会大局始终保持稳定。今后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用高水平法治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特别是,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下一步,开原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防范风险、打击违法犯罪、化解矛盾,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有关要求,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加强调查研究,着力解决法治建设存在的各项问题。二要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破除司法服务领域难点堵点问题,构建良好发展环境。三要持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四要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联动作用,全面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全社会稳定。五要全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六要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司法队伍,为全市法治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助力三年突破目标顺利实现。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4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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