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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打造涉外法治新高地:多项创举领跑 融通港澳触达世界

时间:2024-10-09 作者:佚名来源:广东政法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部署,明确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求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近年来,围绕建设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一流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打造涉外法治建设综合平台这一目标,广东涉外法治建设成效初显: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延期3年、探索密切中外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机制、依托高校打造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但与此同时,仍存在粤港澳大湾区机制衔接尚不够深入、高精尖涉外法治人才紧缺等短板。近日,三地司法部门工作者、律师、学者向南都、N视频记者表示,期待广东主动作为,积极衔接三地法律规则,制定更加精细的、有利于促进案件判决结果一致的法律规则,以及加强熟悉多国法律的复合型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等。

  

  2024年5月24日,第三期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推介会暨内地法律实务交流对接会举办。

  湾区联动

  去年,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香港律师陈浩庭,正式获得内地执业资格。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延期3年,陈浩庭正是其中的一名受益者。他告诉南都记者,“这给了我们在内地继续锻炼获取经验,建立业务的信心,希望这个计划能够长远地实施下去。”

  为整合港澳律师资源,深化供需对接,广东还积极推荐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进入法院、仲裁、人社等部门专业人才库,多领域发挥其专业优势,促进港澳法律人才多渠道融入内地发展。

  陈浩庭对此很期待,此前尚未成为大湾区律师时,他本身是深圳仲裁员、调解专家,“希望成为大湾区律师后,能够尝试在内地多担任仲裁员,发挥我们的专业力量。”

  近年来,粤港澳三地规则机制“软联通”正在不断深化。

  三地政府法律部门携手合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每年轮流召开会议,共同推进大湾区法治建设。

  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实行“1+N”模式(1表示联席会议,N表示若干主题),协调联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019年至今,三地法律部门轮流牵头共召开了5次联席会议,分别就调解、仲裁、律师、法律培训等多个项目议题,进行了商议和推动实施。

  

  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法律服务论坛。

  在8月30日举行的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法律服务论坛上,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代局长邱显哲充分肯定了联席会议机制。

  他表示,通过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联席会议,规则衔接和制度对接,完善仲裁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培养高水平的涉外行业人才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

  粤港澳大湾区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制度的差异也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我们必须加强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合作。”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认为,“这也带来了更多的选择和机遇。三个法域怎样能把1+1+1产生大于3的效果,是我们共同的挑战。”

  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涂广建告诉南都记者,“一般律师对于非本地法律普遍处于浅层次认知的状况,需要培养真正能深度知悉三地法律的人才,才能更好地将三地融合到一起。”

  他建议,为此,三地之间应该进行更多常规的、深层次的法律沟通和交流,甚至设立三地共建的常设性研究或者培训机构。

  “目前大湾区在机制衔接上,仍有许多大有可为之处,期待我们进一步努力。”涂广建说,实务中,三地间私法案件的处理时常会出现冲突或者同案不同“命”的情况。因此还需要积极衔接三地法律规则,制定更加精细的、有利于促进案件判决结果一致的法律规则,以便促进三地间的经贸和人员往来。

  触达世界

  长期以来,在跨境法律服务需求场景中,中国法律服务只能由中国律师提供,外国律所及其代表只能提供外国法律服务,给当事人带来不便。

  随着《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中外律所联营试点实施办法》的推行,前海成为广东获准开展中国律所与外国律所联营试点的唯一地区,探索密切中外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方式和机制。

  今年7月,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和美国司莱博律师事务所(前海)联营办公室获批在深圳前海设立,这是广东省司法厅核准的首家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标志着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政策在广东正式落地。

  

  广东省司法厅核准的首家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设立。

  “我们将在跨国投资并购、国际数据信息安全、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诉讼仲裁与跨国婚姻移民等服务优势领域的基础上,为中国企业赴美出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专业的法律支持。”近日,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总部执行主任柴永霞满怀期待地对南都记者说道。

  联营办公室由中美两家律师事务所共同委派律师运营管理,美国司莱博律所业内地位同样不容小觑。其擅长跨境知识产权纠纷、跨境电商政策的解读和平台相关业务的处理,曾处理亚马逊相关案件。律所多位律师更是连续被评为美国超级律师。

  “我渐渐感受到,中国企业赴美出海中越来越重视利用国际化法律武器来维权。”美国司莱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克·麦克马林告诉南都记者,目前,中美国际司法确认还更多停留在仲裁领域的金钱给付方面的认可和诉讼领域中婚姻方面的确认。

  他认为,“中国仲裁判决和法院的判决在美国获得承认和执行,在未来还有很多可以拓展和争取的空间。另外,关于国际送达中美两国的配合方面,实际操作方面也有很多改进之处。”

  除了涉外法律业务与合作形势的探索,南都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广州、深圳正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

  广州成立并实体化运作“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上线“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多语种网站,开展域外法查明业务;深圳成立了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建设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网,并开展涉商事调解业务。

  人才培养

  济济多士,乃成大业。涉外法治建设,人才是关键。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广东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推动高水平开放的当务之急,更是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时代所需。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曾表示,近年来,广东吸引集聚境外优秀法律服务人才,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库等,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力广东高水平对外开放。

  

  广东涉外律师随“粤贸全球”展会走进迪拜。

  如,推动出台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门文件,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一规划两纲要”,将涉外高端法律服务人才纳入《广东省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组建“广东省涉外法治人才库”“广东省涉外法治青年人才库”。

  高等院校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

  广东省司法厅依托中山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高校,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前瞻布局,打造服务国家涉外法治战略和广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各地高校积极完善学科设置和师资配置,强化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型法学教育,不断满足广东涉外法治人才急需。

  中山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成功获批教育部、中央依法治国办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中山大学实施博雅班、卓越法政人才班等学科融合培养项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实施“RCEP人才培养计划”,联合RCEP成员国知名院校共同培养法治人才;深圳大学与实务部门、企业合作设立合规方向法律硕士。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仍存在高素质人才数量不足的短板,具备国际视野、能站在国际舞台上与国外律师较量的涉外人才仍然有限。

  “现在加入涉外领域的老一辈资深律师很少,大部分都是年轻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德明向南都记者分析,年轻律师在语言能力、实操能力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培养。

  他说,“熟悉多国法律的复合型律师人才,将是未来涉外领域人才培养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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