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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医美欺诈获“退一赔三”

时间:2024-10-15 作者:佚名来源:江西政法网

  

  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审理侵权假冒一审民事案件14571件、一审刑事案件973件,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理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纠纷一审案件196件,助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依法审理涉建设工程领域一审案件24943件,有效推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升级……9月29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服务质量强省建设暨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这一组数据。

  此外,会上通报了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服务质量强省建设暨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了10个服务质量强省典型案例、6个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无证医美被判“退一赔三”

  2021年4月25日至2022年2月24日,女子张某多次在温某经营的某化妆品店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其中包含瘦脸针注射、隆鼻、面部填充等项目。据统计,张某购买医美项目共花费了5万余元。

  张某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后,出现面部长结节、表皮色素沉着和红斑等情况。温某称系张某自身体质问题,是正常情况,承诺为张某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之后,张某多次前往医院就诊并做结节取出手术。为此,张某诉至宁都县人民法院,要求某化妆品店、温某退还并三倍赔偿其医美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化妆品店、温某对张某提供的瘦脸针注射、隆鼻、面部填充等服务属于医疗美容服务,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某化妆品店在未经依法登记注册并领取许可证,其经营者温某在明知自身无相关资格的情况下,仍为张某提供存在质量问题的医疗美容服务,且在张某提出质疑时多次隐瞒事实,作出虚假承诺,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二审法院判决,某化妆品店、温某向张某返还医美费用并支付三倍赔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美容技术的发展,“颜值经济”成为消费新热点。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罗伟介绍,该案将消费型医疗美容服务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加大对美容医疗服务机构及其经营者的制裁力度,可规范美容医疗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推动医美行业服务质量提升,有效维护医美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效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2023年12月31日,钟某在某风景名胜区游玩时,酒坊经营者吴某向其推销红豆杉浸泡的药酒。钟某以每斤85元的价格购买了30斤药酒,不料饮用后身体出现了不适,于是前往医院治疗。钟某出院后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随后向法院起诉该酒坊并索赔。法院受理起诉后,第一时间核实案情,听取双方意见,并联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取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含红豆杉的食品毒性很大,在没有医生指导下,长期大量食用可能会产生抑制骨髓造血功能、白细胞下降等严重毒副作用。含红豆杉的食品不属于新资源食品,并被列入《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一方面,法官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析理,组织双方协商赔偿事宜;另一方面,告知酒坊经营者吴某应立即停止销售红豆杉浸泡的药酒,并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没收扣押涉案药酒。

  经过法官释法、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酒坊经营者吴某一次性向钟某支付损失及惩罚性赔偿1万余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酒坊作出警告、没收涉案白酒、罚款1万元的处罚。

  “遇到食品质量纠纷,消费者往往会采取主张民事赔偿、发起行政投诉举报等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罗伟介绍,法院主动作为,与行政监管部门联合调查取证,通过“法院+N”调解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让违法生产经营者主动承担民事责任并当场履行,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10个服务质量强省典型案例,涉及农业产品、生产设备、食品、日常生活用品、医疗服务、建设施工工程及网络销售等领域的质量问题,涉及质量违约、质量侵权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法律问题。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此外,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发布了6个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上饶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向用户提供“LAIMI”网站,用户可免费观看北京某公司的作品,且实时跟播。为此,北京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上饶某科技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LAIMI”网站可跳过片头广告,免费完整观看北京某公司网站的所有视频,损害了北京某公司的广告收益和付费会员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审法院判决,上饶某科技公司立即停止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供“LAIMI”网站的行为,赔偿北京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上饶某科技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次发布的6个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涵盖工业产品、文化产品、数字经济、锂电行业等领域,涉及仿冒混淆、网络不正当竞争、商业诋毁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则性条款适用等法律问题。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宇平介绍,全省法院在侵权假冒案件审理中,对故意且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作出判决;在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案件审理中,严格规制不正当竞争及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理中,严厉惩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其他涉质量合同、侵权案件审理中,依法认定质量不合格的违约及侵权责任,让不诚信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

  据了解,全省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深化质量强国建设及公平竞争政策实施部署要求,优化审判机制,狠抓能力建设,推动多元共治,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014/2024101460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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