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行业资讯 >>正文

山东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办法

时间:2024-10-19 作者:佚名来源:山东长安网

  为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和规范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带动作用,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山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是明确述法主体、内容和形式。《办法》规定,述法主体为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党政机关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参照执行。述法内容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情况等6项内容,党政机关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还要侧重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述法形式包括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开展会议专题述法和书面专题述法等3种形式。

  二是强化述法评议和结果运用。《办法》要求,各市、县(市、区)应当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评议。专题述法评议应当通过点评、测评等方式组织开展。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以运用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开展评议,增强述法评议针对性、实效性。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要强化述法结果运用,将述法评议结果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将本级专题述法会议点评指出的问题和述法发现的问题开出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述法监督指导。《办法》强调,各市、县(市、区)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情况,应当及时向上一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报告。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要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督促指导,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质效。


原文链接:http://www.sdpeace.gov.cn/zh-cn/important_news/127045067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资讯网 zfms.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