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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司法局“三项措施” 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时间:2024-10-19 作者:佚名来源:吉林省长安网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通化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的有效载体,通过建设法治公园(广场)、培育法治文化示范基地等形式,切实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2022年11月,通化市丽景法治文化公园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因地制宜,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实体阵地”。整合资源、积极策划、主动作为,先后建成丽景法治文化公园、佟佳江法治文化广场、平安桥法治宣传长廊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让广大群众在娱乐休闲过程中学习到法律知识,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同时,在农村、社区还建有法治宣传“小广播”、法治文化“小书屋”、学法用法“小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386个。目前,通化市有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1个。

互动融合,打造法治文化建设“融媒体阵地”。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构建融媒体平台,借助“报、台、网、微、端、屏”平台优势,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通化日报》开设了“律师支招”法治专栏,定期刊发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在通化广播电视台开办了《与法同行》法治节目,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等嘉宾走进直播间,宣讲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咨询,目前已播出法治节目760余期。利用“通化司法”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贴近生活,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移动阵地”。依托“法律七进”,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宣传法律政策、调解矛盾纠纷,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法治宣传更加接地气、有温度、润民心。

下一步,通化市司法局将持续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行业特色文化有机融合,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群众更加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讲好法治故事,确保全市法治文化阵地“活”起来、“用”起来。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fzjs/202410/ca0955f192594606a354d1e1c3518b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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