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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到眉山法院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树优工作 因地制宜持续深化法庭品牌建设

时间:2024-10-19 作者:佚名来源:四川长安网

  近日,省高院咨询委第四调研组到眉山法院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树优工作,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实地走访等形式,详细了解眉山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基本情况、特色亮点及困难问题。眉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眉山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卫东,眉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锋陪同调研。

  

  调研组在眉山中院组织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树优工作汇报会,听取了眉山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树优工作的专题汇报,以及眉山市东坡区法院、眉山市彭山区法院、仁寿县法院、洪雅县法院、丹棱县法院、青神县法院关于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亮点工作和困难问题的情况介绍。

  

  调研组对眉山两级法院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要求:深耕特色亮点,明确人民法庭职能定位,找准特色亮点,分析人民法庭工作现状、优势所在和问题短板,加强法庭内部团队协作,探索纠纷预防化解新路径,因地制宜持续深化法庭品牌建设;凝聚多元合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整合辖区解纷资源,提高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推动纠纷实质化解;加强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和视野,实现优势互补。

  

  调研组一行还走访了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崇礼人民法庭、青神县法院白果人民法庭和洪雅县法院槽渔滩人民法庭、柳江人民法庭等,深入了解了眉山两级法院人民法庭品牌打造、多元解纷及融入基层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据悉,眉山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理清思路、夯实举措、提升效能,持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多元解纷体系,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实现大发展,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大跨越,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大提升,推动基层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熊勇)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dwjs/20241017/2916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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