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助推全面依法治国
今年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多名代表高度关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推进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列为重点督办建议,交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办理,同时向最高法院交办42件涉及纠纷源头化解的建议。
办理重点督办建议,是坚持和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方式。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推进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进展顺利,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聚焦诉源治理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进诉源治理,目的是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尽量避免纠纷发展成“诉”,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但目前,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若处理不当,将不利于社会稳定。这些问题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多名代表围绕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出建议,“推进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被列为重点督办建议。
据了解,这项重点督办建议共包含9件代表建议。代表们着眼于当前诉源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重要环节,提出完善诉源治理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体系建设,破除小额金融纠纷调解困境、推动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加强“售后返租”类纠纷诉源治理,优化物业纠纷解决路径,优化和规范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在民事诉讼法中增加相关规定,将诉前调解融入网格化基层治理等建议。
积极推进督办
作为该项重点督办建议的督办单位,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座谈会,开展督办调研,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找实,高质量做好建议办理、反馈、跟踪督办等工作,有效推动代表反映的民意诉求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机关各方面工作中。
为深入了解情况,增强督办效果,8月12日至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谷振春率调研组赴黑龙江省就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哈尔滨市、牡丹江市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了解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此次调研还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林枫、杨震生、陈灿、杨心平、焦云参加。
“这项重点督办建议涉及社会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关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普遍关注。”谷振春在调研座谈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解决重点督办建议所涉问题的政治站位。要做好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的后续文章,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要拓展建议办理成果,形成有效制度机制,让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抓实建议办理
最高法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将促推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挂帅、牵头办理重点督办建议,组建工作专班,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确保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结合重点督办建议,组织七批次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活动,202名代表分别到四川、河南、江苏、安徽、吉林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同时,对调研过程中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纳入台账管理,已书面答复170条。今年上半年,地方法院通过视察、走访等形式开展联络活动1123次,联络全国人大代表1568人次。
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是一项系统工程,代表建议办理涉及多个部门。为此,最高法院在办理过程中,主动做好与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政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和“面对面”交流,充分吸收参与办理单位答复意见。
随着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党委领导下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机制更加健全,诉源治理实现从“法院为主、单打独斗”向“党委领导、多元共治”转变,从末端化解向前端预防转变,从传统治理向智治模式转变。
今年1月至8月,诉讼增量增幅有所减缓,全国“万人起诉率”为每万人151.98件,增幅下降5.91个百分点。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调解等方式及时高效化解在诉讼前端。今年1月至8月,全国法院诉前调解纠纷1275.2万件,同比增长16.8%,调解成功895.2万件,同比增长24.6%,诉前调解自动履行率95.6%。全国法院呈现诉至法院民事行政纠纷总量增幅、诉讼案件量增幅明显下降、诉前调解量明显上升“两降一升”的良好态势,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成效持续巩固深化。
下一步,最高法院将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社会治理体系,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与各单位一起履好职、尽好责,持续做好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的“后半篇”文章。久久为功深化“总对总”工作,深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加强诉前调解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好指导调解法定职能。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index/zfyw/content/post_170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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