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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致伤索赔难 法院执行解民忧

时间:2024-10-26 作者:佚名来源:吉林省长安网

  近日,前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妥善办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1月,齐某受雇于张某、李某夫妻二人,为其进行一年一度的切割冰储冰工作。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齐某不慎被轮盘锯锯伤双腿,经诊断,齐某开放性双下肢骨折、双下肢离断伤、失血性休克,鉴定伤残等级为三级。前郭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李某赔偿齐某经济损失1178861.59元。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并进行控制(3.2万余元),后被执行人主动支付了3万元,但给付金额远远低于执行标的额。于是,执行干警多次打电话做被执行人张某、李某的思想工作,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严重后果,劝二人尽快履行义务,但夫妻俩仍拒不报告财产状况,有意规避执行,法院执行局遂依法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强制措施。至此,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24年8月,案件终于迎来了转机。执行干警根据齐某提供的财产线索前往某村委会调查,核实后查封了张某在某村委会承包的泡泽地、泡泽地上的所有房屋及附属物,同时扣押了上述泡泽地内价值120万元的所有鱼类。随后执行干警联系了被执行人张某、李某,向其释法明理,告知财产处置可能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并让其了解齐某受伤后艰难的生活现状,从情法角度引导其换位思考。被执行人终于为之所动,端正态度,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执行干警顺势约定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执行局当面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在执行干警的引导下,张某、齐某合理表达诉求,心平气和地沟通,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扣除已履行的部分,由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齐某赔偿款100万元整,剩余执行款及利息齐某自愿放弃。
民生事,无小事。下一步,前郭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执行长效机制,把为民执行、善意执行、高效执行落到实处,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公信力,让司法温度可感可触。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410/ffd0c6b9e78c417aabdfae57a09da6b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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