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雾里看花”事讲得一清二楚 本报公益普法团进社区举办法治讲堂
“居民朋友们,我想问一下,自己手写的遗嘱有效吗?”“有效!”“应该不行吧,得去公证吧。”……“自己写的遗嘱,即通常所说的自书遗嘱,在法律上确实具有法律效力,但这一效力的产生并非无条件的,而是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法律要求和形式要件。”10月22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讲堂在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街道平安社区举办,律师将那些曾经看似“雾里看花”的法律问题讲得一清二楚。
活动当天,辽宁法治报公益普法团成员,辽宁大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周俊杰通过三起典型的相邻权案件,深入浅出地向居民们详细介绍了相邻权的概念、范围和重要性,并以实际发生的邻里纠纷为例,如因房屋装修噪音引发的矛盾、因建筑物遮挡阳光产生的争议等,让居民们深刻体会到相邻权问题在日常生活中的普遍性。
居民们认真聆听,不时提出自己的疑问和看法。周俊杰耐心解答,现场互动氛围热烈。居民李大爷表示:“以前对相邻权不太了解,通过这些案例,我明白了在生活中要多为邻居考虑,不能只想着自己方便。”居民张大妈说:“以前和邻居有点小摩擦不知道怎么办,现在知道了,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也知道了要互相尊重对方的权利。”
随后,老年居民们还提出了一些遗嘱方面的法律问题,周俊杰结合实际案例,对一些常见的疑问,如自书遗嘱如何书写才有效、公证遗嘱的流程等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居民张大爷表示:“以前总觉得立遗嘱是不吉利的事情,听了律师的讲解才知道,这是对子女负责,也是避免家庭矛盾的好办法。”
平安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刘畅表示,此次普法活动不仅增强了居民们的法律意识,也为解决社区内可能出现的相邻权纠纷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希望能够引导居民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依法处理相邻关系,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美好的社区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4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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