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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名省高院第二届特约监督员上岗

时间:2024-10-26 作者:佚名来源:四川长安网

   “监督就是关心、就是爱护、就是支持、就是帮助。”10月18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为省高院第二届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时要求,全省法院要按照“精、细、常、实、新”监督联络工作要求,积极为特约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省高院本次共聘任60名特约监督员(名单详见“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律师及其他有关单位代表等组成,涵盖法律、教育、医卫、科研、经济、宣传等多个领域,聘期为3年。

  

  根据新修订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手册》,特约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包括:监督省高院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情况,监督省高院办案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情况,监督省高院工作人员纪律作风情况,监督其他有关事项。

  

  “这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们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监督是为了更好地前行。”“监督就是理解,监督就是担当。”“我深刻体会到四川法院对‘如我在诉’理念的践行。”……座谈会上,数名特约监督员在交流发言时充分肯定了全省法院工作成效,并表示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搭建起群众与法院之间的沟通桥梁,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积极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特约监督员如何履职尽责?王树江表示,要当好公正司法“监督员”,树立发现问题就是能力、推动解决问题更显担当的监督履职理念,及时监督、及时提醒,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要当好社情民意“征集员”,倾听、反馈人民群众的意愿、呼声和期盼,及时向法院转达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当好法治建设“宣传员”,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法院工作的特点和司法规律,讲述法院好故事,传递法治好声音。

  

  记者注意到,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樊斌,省政协委员、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家荣,省政协委员、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主任罗俊都是连任特约监督员。他们曾建议重新编制省高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省高院多方征求意见后,推动建立一个由省高院统筹、可动态调整的破产管理人名册库,新名册库已于今年8月公布。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主持座谈会。会议书面通报了全省法院主要工作情况和第一届特约监督员履职工作情况。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谢慧宣读聘任决定,省高院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徐毓蔚)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cayw/20241022/2918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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