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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延伸审判职能 助力社会治理

时间:2024-11-02 作者:佚名来源:广东政法网

  

  近年来,为实现“治未病”的效果,汕尾法院积极参与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聚焦矛盾纠纷的前端治理,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深挖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规律性和普遍性问题,将司法建议“金点子”转化为社会治理“金钥匙”,通过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助力推进汕尾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强化建章立制 压实岗位责任

  2023年以来,汕尾全市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108份,均得到被建议单位的积极采纳和及时反馈,司法建议的采纳率、反馈率均为100%。其中围绕商品房预售、金融监管、未成年人保护等多发高发案件,发出综合类司法建议16份,被建议单位覆盖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

  一份份司法建议书成功发出并被采纳的背后,离不开汕尾法院对司法建议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高效化。通过强化建章立制,汕尾法院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好司法建议工作。

  在司法建议工作的推进中,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将司法建议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和重要议程,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司法建议工作系列文件精神。2023年以来,市中级法院先后制发提高司法建议效果的规定、做好司法建议工作意见以及规范司法建议工作制度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通过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司法建议的规范制发、反馈落实、总结评估、宣传引导、激励考核等,确保司法建议制发规范、管理有力、落实到位,有效助力社会治理。

  强化质量提升 力求精准有效

  汕尾法院以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机制,系统推进司法建议工作落地落实。近两年,汕尾法院不断更新理念、积极作为,以具体案件为切入点,在办案过程中分析造成这一社会矛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找出类案中的共性问题并撰写、发出司法建议,督促有关单位研究解决。

  自去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原料药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这意味着非法吸食依托咪酯便是吸毒。鉴于依托咪酯的强伪装性、上瘾性、违法性,陆丰法院对今年以来审结的38件涉依托咪酯毒品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存在低龄化、难分辨等共性。为充分发挥药品监管和检测专业支撑作用,深化该市禁毒治理工作,陆丰法院向陆丰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加强与陆丰市禁毒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工作联动;建议加大防范依托咪酯滥用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上头电子烟”危害性的认知,增强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陆丰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司法建议后,立即开展研究,积极采取涉依托咪酯电子烟专项排查、药店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等各项措施,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有效打击了涉依托咪酯违法犯罪行为。

  除了毒品治理,事关婚姻关系保护和婚姻家庭制度巩固的婚姻登记也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重复登记、以虚假身份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给许多无辜的人带来困扰。

  1988年,陈女士借用好友丘女士的身份证未归还,后又于1993年在丘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该身份证与钟先生登记结婚。丘女士直到2017年办理个人业务时,才发现自己有两次婚姻登记记录,方知身份证被冒用。尽管丘女士多次与陈女士沟通、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丘女士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与钟先生的婚姻登记。城区法院确认了丘女士与陈先生,以及陈女士与钟先生的婚姻事实,但因案件已明显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无法通过裁判处理,于是,2023年4月21日,城区法院依法向海丰县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撤销“丘女士”与钟先生的婚姻登记。短短两天后,该县民政局将撤销“丘女士”与钟先生的婚姻登记决定书抄送给城区法院。至此,困扰丘女士多年的婚姻登记问题终于解决。在该案中,城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通过司法建议这一“小切口”,妥善解决了丘女士被冒名婚姻登记的“烦心事”。

  强化跟进落实 杜绝“一发了之”

  司法建议工作不仅需要强化建章立制、质量提升,还需要强化跟进落实。“事前,我们会到被建议单位走访交流,共同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一号、二号司法建议,初步明确专项工作联系人,及时交换联系方式……”市中级法院法官助理李锦元介绍。司法建议发出后,汕尾法院还明确具体反馈时间和反馈要求,经办人员持续与被建议单位保持沟通联系,通过主动询问、提醒、回访等方式跟踪督促,跟进各项建议举措的落地见效,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治理工作,杜绝“一发了之”。

  2023年上半年巡查监管药品经营企业180家次,发现存在问题53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3份,立案查处药品案件47宗,已结案39宗……这是海丰法院向海丰县市场监管局发出《关于规范药品市场监管的司法建议》后取得的显著成效。海丰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嫌非法经营案件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存在销售假药的情况,便向海丰县市场监管局发出司法建议,并敦促其加强监管。海丰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建议后,立即开展上述整改行动。该司法建议有力推动县域药品销售行业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有效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特别是病患者合法权益,获评“2023年度广东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除了例行的跟踪督促,汕尾法院还探索出了一套“组合拳”,以推动司法建议落地见效。此前,陆河法院水唇法庭在日常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护硁村涉土地权属争议及邻里纠纷等案件较多。为切实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取得实效,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陆河法院特向护硁村委发出相关司法建议,并得到村委会的积极回应。为杜绝司法建议“一发了之”,水唇法庭负责人带领法庭干警到护硁村开展宣讲,打出司法建议和普法宣讲“组合拳”。宣讲会上,水唇法庭负责人介绍了陆河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做法,并结合实际案例,针对护硁村基层治理工作现状,讲解了村级组织应如何开展乡村治理工作。村干部及村民还围绕相邻关系、土地承包、家事纠纷等有关问题向法官进行了咨询,法官对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并就调处矛盾纠纷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该司法建议和普法宣讲“组合拳”巩固提升了司法建议的效果,提高了村干部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实实在在推动了司法建议的落地见效。

  涉金融借款和信用卡案件执行工作的司法建议、加强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定理解与适用的司法建议、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协同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汕尾法院以司法建议推进相关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接下来,汕尾法院将认真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继续通过司法建议融入社会治理,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为推进汕尾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打造“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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