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制天地 >>正文

民间借贷“砍头息” 法院审结依法判

时间:2024-11-09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长安网

  近日,尤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关于“砍头息”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1年4月25日,林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钟某借款30000元,约定借款月利率2%,借款本息于2022年4月24日止还清。钟某于当日向林某转账26000元,预先扣除利息4000元,林某向钟某出具金额为30000元的《借条》一张。

  借款期限届满后,林某未依约还清借款,钟某遂诉至尤溪法院,要求林某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

  尤溪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主张林某于2021年4月25日向其借款30000元,有《借条》《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为凭,林某于借款当天支付利息4000元,钟某对此不持异议。据此,法院遂判决林某偿还钟某借款本金26000元及利息。 (曾玉水)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fazhijianshe_1108/4967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资讯网 zfms.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