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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人民法院抓实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和治理 促进行政争议多元实质化解

时间:2024-11-09 作者:佚名来源:四川长安网

  

  

  荣县行政争议综合调解中心揭牌

  

  

  

  荣县法院法官走上街头开展法治宣传

  

  

  

  荣县法院一起行政案件庭审现场

  

  近年来,荣县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意识,坚持“预防挺在化解前,化解挺在诉讼前”工作理念,着力强化“三个机制”,抓实矛盾纠纷前端预防,持续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和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构建起行政争议前端预防和实质化解机制,完善社会治理效能,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荣县人民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6件,同比下降21.21%;经调解撤诉10件,撤诉率为38.46%,行政争议前端预防和实质化解工作初见成效。强化“诉前过滤+诉中聚力+判后助力”全流程调解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诉前过滤,注重引导争议协调化解。荣县人民法院搭建调解平台,注重诉前引导分流。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行政案件诉前调解立案登记窗口,提供专门化诉讼指导。立案前向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做好风险提示,释明调解的优势和程序,引导起诉人通过协调机制化解争议,将行政诉讼案件先行导入诉前调解模式。同时,配强诉前调解力量,选聘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退休法官、司法调解员和律师等为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行政争议调解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特邀监督员,对调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诉中聚力,着力推进争议实质化解。荣县人民法院抓实“关键少数”,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协调,积极正面回应当事人诉求,并提出实质性化解意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实效。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有效找准矛盾根源和解纷切入点,因案施策,做好协调疏导、释法明理,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或有实质化解可能性的案件,及时启动诉中调解机制,促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判后助力,不断增强实质解纷能力。对诉前和诉中协调化解不成的案件,荣县人民法院有机融合“情理法”,努力让每一个案件的处理结果都展现出法的尺度、理的适度和情的温度,通过公平公正裁判,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对专业性较强、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由专业法官对裁判文书进行释法明理,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心结”,使其从内心接受裁判内容,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化解。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人民调解等扎根基层对当事人生活和心理比较熟悉的优势,引入更多解纷力量,增强实质解纷能力。

  

  强化府院联动多元解纷机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完善府院联动机制。荣县人民法院与荣县人民政府会签《完善府院联动机制 强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有效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协同处置”的多元纠纷化解渠道,在推进社会治理方面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提升府院联动解纷实效。

  

  形成多元解纷合力。荣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指导、行政机关配合”模式的荣县行政争议综合调解中心,积极整合司法、行政及各类社会资源,形成“司法+司法行政+行政机关”多元协作共治机制,实现行政争议“诉非衔接、诉前分流”。

  

  配备行政争议调解专业人员。荣县人民法院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库,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组织等,实现“部门联动、争议共调”,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切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加强司法建议工作。荣县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研判,提出切实有效的司法建议,规范执法行为,促进社会综合治理。今年以来,荣县人民法院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0余份,全部得到函复落实,采纳率达100%。

  

  强化行政争议纠纷预防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前端治理

  

  做实司法延伸服务。荣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延伸司法服务,保障县委‘124’发展思路及其他重点”工作专班,就征地拆迁、园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好法律风险分析研判,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信访维稳等提供法律意见100余次,防范法律风险,协助化解历史遗留问题7个。

  

  倡导构建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机制。充分发挥复议机关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对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引导行政机关及时主动纠正。今年以来,行政机关通过主动纠正行政行为,促成当事人撤诉4件。

  

  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荣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促进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今年以来,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开展了4场行政执法业务专题培训,累计培训500余人次,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提升。

  

  荣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尤艳表示,该院将怀初心、扛使命、显担当,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应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凝聚解纷合力,推进纠纷化解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做实做深行政争议多元实质化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贡献司法力量。

  

  何巧俐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文/图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dfdt/20241108/2922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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