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电子商务营商环境法治土壤 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作为数字经济中发展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创业创新最为活跃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已成为引领产业创新、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支柱。
近年来,各级政法机关紧跟新技术发展、新模式创新,及时解决电商行业发展中的新问题,积极回应各方法律需求,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10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司法局“法墩墩”说法普法品牌联合回民街道三官庙社区小贾普法微课堂,围绕“直播带货”“自媒体炒作”等热点问题开展直播,倡导诚信经营、诚信上网理念。
随着“双11”临近,商家的各种网络营销活动纷至沓来,“剁手党”也都填满了“购物车”。为提升网络用户消费体验,规范促进电商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平透明的网络市场环境,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加强电商法治建设,为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立法先行
10月8日,江苏省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进入依法治理新阶段。
“《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条例》从促进与保障、集聚与融合、规范与管理等方面对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依法进行了规范,制定了促进措施,对优化全市电商产业发展环境,推动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电商名城’起到了重要作用。”宿迁市司法局副局长邱耀久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近年来,为了不断优化电子商务营商环境,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自2017年施行的《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促进了全市电商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更好保护相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个人信息安全,今年6月1日起,《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施行,进一步明确了数字贸易的发展方向,为杭州的数字贸易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军表示,为适应电商发展新形势,杭州通过推进网络餐饮外卖配送、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创制性立法,助力杭州继续引领电商经济发展潮流。
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完善相关立法,细化电商行业的法规条文,为电商行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原则和监管框架,使相关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下健康发展,也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坚实保障。
搭建平台
为进一步优化电商营商环境,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为网购消费者和电商企业纾困解难,通过优化网购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完善消费维权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有力维护了各方合法权益。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司法局指派擅长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律师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并设立“双11绿色通道”,确保有足够的律师、调解员等对涉及电商矛盾纠纷的咨询和调解申请优先处理,缩短处理时间,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得到解决。
浙江省舟山市司法局充分调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职能,借力“东海渔嫂”调解员志愿者、基层网格员,积极参与基层消费争议处理,以季度通报排查调处情况的方式,压实摸排责任,释放主动治理效能,确保消费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
各地为提升网购纠纷化解质效,除积极开展线下工作外,还在线上平台的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精力,积极回应群众对便捷、高效法律服务的需求。
10月29日,由贵州省司法厅打造的“12348贵州法网小程序”正式在“支付宝”App上线运行。“12348贵州法网小程序”将原电脑端的优质服务无缝迁移至移动端,业务办理涵盖律师委托、法援申请、调解预约、在线公证、律师远程会见等5大模块,及时满足了消费者的法律服务需求。
“‘12348贵州法网小程序’还引入了‘公共法律AI智能体’大模型,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及时响应服务,为消费者和电商企业搭建了更加坚实的法律桥梁,进一步推动了当地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贵州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张荣荣向记者介绍道。
杭州市余杭区打造网络消费纠纷在线调解平台,基于海量网络消费纠纷案例构建出的模型,实现类案智能办理,并自动记录调解过程、智能转化协议文本。该平台还做到了风险控制,通过筛选、归集网络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建立电商企业风险智能监测模型,生成风险指数,形成五色预警反馈机制,从源头降低了相关纠纷发生的可能性,进而提升电商市场的整体信用水平。目前,该平台日均处理纠纷量达2000余件,投诉初查反馈率和投诉按时办结率均为100%。
各地通过不断探索优化网络消费争议的解决机制,明显提升了消费维权质效,为消费者提供的解决方案更加精细化、智能化,增强了群众在网络空间的法治获得感,助力电商市场向着更加规范、成熟的方向稳步迈进。
精准普法
向网购消费者发送虚假购物二维码,一旦消费者扫码并支付,钱款就会直接进入不法分子的账户;冒充客服人员,声称消费者账户存在异常需要扫二维码进行验证或解冻,消费者一旦扫码会导致账户资金被盗……网络消费规模扩大的同时,相关诈骗犯罪手段也层出不穷,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财产安全。
对此,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公众普及防范知识,增强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针对“双11”期间消费量猛增的情况,江苏省沭阳县司法局采取线上精准普法方式,利用青年创客“直播间”等线上直播普法渠道积极开展依法维权普法活动,解答消费者问题,帮助消费者正确识别网络消费陷阱,增强法律意识。
“贵州法律服务网”开设专栏,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网购相关的法律宣传,并组织了20余名律师在后台为群众常态化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七星关区司法局副局长陈雷说:“我们每年都会在‘双11’之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今年还利用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等网络渠道,向群众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普及网购安全知识,帮助消费者识别潜在风险,提高警惕。”
保护网购环境安全,既要提升消费者的法治素养,也要强化电商企业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
记者了解到,杭州市司法局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发布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基准行业版,并制定了专门学法读本。其中,余杭区为提升网络直播行业人员法治素养,针对主播职业生涯不同阶段、不同岗位分层分类进行培训,今年以来,已开展培训16次,切实引领主播规范从业行为;探索“主播第一课”课程体系,目前已制作11节特色普法课程,受益主播超1万人次;与在杭高校、头部企业合作,打造主播素养提升课堂,研发《主播“五观”口袋书》,辐射118家重点互联网企业和42家重点直播电商企业,助力提升从业人员素养。
“我们依托宿迁市运河品牌电商法治保障中心等平台,开展法律宣讲、培训、讲座等多场活动,为电商企业提供法律法规知识,旨在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安全的网络购物环境。”邱耀久说。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司法行政机关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厚植电子商务营商环境法治土壤,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群众安心消费、畅购无忧。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index/zfyw/content/post_172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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