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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公安:成功救助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黑鹳(guan)”

时间:2024-11-12 作者:佚名来源:山西长安网

  “喂,110吗?我们在淤泥里发现一只‘大鸟’,嘴长腿也长,你们赶紧来看看啊!”近日,晋城市陵川县公安局西河底派出所接到村民郭女士的求助电话,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成功救助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黑鹳(guan)”。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该鸟嘴长而粗壮,头、颈、脚均甚长,身上的羽毛除胸腹部为纯白色外,其余都是黑色。

  民警将该鸟带回派出所细心照料,检查发现其除身体较为虚弱外,其他部位无明显伤痕。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简单的喂水、喂食,帮其补充能量。

  

  随后经专业人员辨认,该鸟为黑鹳(guan),数量稀少,中国仅有1000只左右,被誉为“鸟中大熊猫”,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目前,黑鹳在救护中心的悉心照护下具备放生条件,已成功放归大自然。

  

  ▲图为黑鹳(来源网络)

  警方提醒

  黑鹳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保护野生动物

  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遇到野生动物

  一定要积极联系警方或野生动物救助站

  切莫擅自处置

  来源:陵川公安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article/badee50a945f4a608322e934ace1e2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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