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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打造受侵害未成年人立体法律救助体系

时间:2024-11-13 作者:佚名来源:广东政法网

  广州市海珠区成立海司受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救助中心,探索建立对受侵害未成年人开展多元化救助模式,打造未成年人立体法律救助体系。

  

  海珠区海司受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救助中心成立

  搭好救助平台

  统筹全区司法、教育、群团组织、律师行业等资源,搭建多主体参与、全龄段覆盖、全过程介入、多层次保护的受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救助平台。救助中心内设心理辅导室、艺术和阅读疗愈室,为遭受校园欺凌、家庭暴力、性侵害等违法犯罪侵害,以及民事侵权的未成年人提供救助服务,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海珠区司法局设置心理咨询室

  完善救助机制

  制定未成年人法律救助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受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救助工作指引等文件,明确救助范围、救助形式、救助申请和受理、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保密要求等,规范受侵害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构建“保护+疗愈+普法”模式,完善法律专业队伍在救助中心常态化值班值守、引入艺术浸润和心理辅导治愈受侵害未成年人心理问题、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普法行动等工作机制,从依法保护权益、重塑身心健康、建立法治意识多角度全方位救助受侵害未成年人。

  

  在海珠区少年宫设置艺术和阅读疗愈室

  建强救助队伍

  组建法律救助队、心理疗愈队和普法宣传队三支专业救助队伍,救助队伍成员以政法干警为主体,吸纳教师、律师、社工、志愿者等多元力量,以责任心强、专业知识扎实、关心未成年人、沟通能力良好为队伍人才选拔标准,有效整合社会未成年人保护多方力量和分散资源,为全方位开展受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夯实专业性人力资源基础。

  拓宽救助路径

  在受理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所在学校的救助申请后,为受侵害未成年人建立“一人一档”,针对不同救助对象、救助需求、救助阶段,三支救助队伍精准采取相应措施,根据个案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代理诉讼、普法教育等法律保护,以及心理关爱疗愈救助服务。当发现校园重大安全事故、严重侵害线索时,公安、教育、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联动及时妥善处置,形成“一站式受理、立体化服务”保护体系。

  

  普法宣传队开展法治宣传

  加强救助宣传

  积极组织普法宣传队深入中小学,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校园欺凌防范、校园纠纷调解、安全知识普及等方面讲授相关法律知识,教育未成年人辨别不法侵害、学会自护手段,增强未成年人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指引未成年人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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