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院用基层绣花针织起幸福小区新“枫”景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物业服务质量、邻里关系出现问题导致住宅小区内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妥善预防调处该类纠纷、创建“幸福小区”,是法院积极关注社会民生的切入点,也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东莞第三法院积极推动住宅小区纠纷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发出司法建议、开展普法课堂、设立法治管家等形式,助力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统筹、多方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
法庭发出司法建议共筑老旧小区安全防线
樟木头镇小区数量众多,其中很多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建成,楼龄长,各项设备设施老旧,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东莞第三法院樟木头法庭陆续受理了三宗老旧小区天台坠落案件,发现均存在有人员伤亡的情况。承办法官多次走访事发小区天台,发现这类老旧小区天台普遍存在多种安全风险,严重威胁到小区居民的生命安全。
于是,该院立即向樟木头房管所发出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天台安全管理的司法建议,包括通过定期检查与维护小区天台各项基础设施、提高居民和物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制定并完善小区天台的管理制度与规范、在天台安装监控设备、加大物业对天台的安全巡逻力度等措施,以此加强老旧小区天台安全管理,预防出现安全事故。
收到司法建议后,房管所高度重视,随后召集全镇物业公司召开天台安全管理部署会议。会后,房管所立即组织人力对辖区53个老旧小区开展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建立管理台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并开展专项整治,对其中26个小区进行天台加装护栏、清理碎石、增加警示标志、清理青苔等工作。此外,部分老旧小区还开展加装天台照明设备和监控设备、进行采光井技术改造等项目,虽然需要的资金数量大、耗时长,但樟木头房管所也表示将持续督促物业公司抓紧推进各项改造工作落实落细,为居民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
司法建议落实后,截至目前,该辖区未发现天台坠落等安全事故。
选培法治管家协助小区住户解决法律问题
常平法庭在审理案件时,发现住宅小区发生的纠纷日益增多,由此涉及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相邻权纠纷案件量逐年攀升。如何为小区业主快速定分止争,提供一个安心舒适的居住环境,成为亟待处理的课题。
常平法庭法官和特邀调解员为小区住户提供法律咨询。
今年7月,东莞第三法院常平法庭推动常平镇各方解纷力量同向发力,在常平镇党委的大力支持下,联合镇平安法治办、司法分局、房管所等部门,以党支部共建的形式创建“幸福小区”治理中心,并在常平镇住户较多、人口密集的板石村翔龙天地广场挂牌成立常平镇第一个“幸福小区”服务站,同时结合翔龙天地广场商住交通一体、人流量大、商贸活跃的特点,同步成立“幸福商圈”服务站,为小区住户、商圈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我们在翔龙天地广场小区选任和培育一名具备一定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识、热心负责的‘法治管家’,作为小区业主和‘幸福小区’服务站之间的桥梁,帮助小区住户解决法律问题。”常平法庭副庭长谭艳婷介绍。
据悉,常平法庭依托“幸福小区”工作站和“幸福商圈”服务站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在小区选任和培育一名具备一定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识、热心负责的“法治管家”,作为小区业主和“幸福小区”服务站之间的桥梁,帮助小区住户解决法律问题。二是建立由“法治管家”、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党组织组成的“1+1+N”多元解纷机制,通过定期派驻调解员、法律服务人员、驻村律师,为小区住户提供高效的法治服务;当小区住户、商圈消费者遇到矛盾纠纷时,“法治管家”和调委会调解员帮助收集诉求、解决纠纷,法庭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必要时提前介入调处复杂纠纷。三是各部门联合开展巡回审判、模拟法庭等法治宣讲活动,共同优化小区居民议事机制,营造“和谐邻里”的平安法治文化氛围。
基层治理“多重奏”,提升住宅小区治理实效
10月31日,东莞第三法院桥头法庭联合镇平安法治办、司法分局、房管所、莲城社区揭牌成立凯逸豪庭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幸福小区”解纷服务站。聚焦住宅小区高发纠纷,一方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帮助群众快速化解住宅小区内矛盾纠纷,推进住宅小区微治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住宅小区法治宣传,定期组织开展普法讲座、模拟法庭、法庭开放日等多样化法治宣传活动,发布涉住宅小区纠纷典型案例,向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普及法律知识,助力营造和睦邻里的氛围。
桥头法庭法官前往凯逸豪庭小区法律服务工作室进行座谈。
东莞第三法院桥头法庭推动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先后创立“社区法官”“校园法官”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统筹、多方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实现辖区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72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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