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建筑施工资质签订的合同无效
时间:2024-11-23 作者:佚名来源:吉林省长安网
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无施工资质而导致合同无效的纠纷案件,涉案双方当事人按过错责任大小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责任。
2023年初,辽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孙某达成了一项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总价款1000余万元。同年9月,双方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终止合作,随即孙某便自行离开了施工现场,而辽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了不耽误工期,在孙某离开后替孙某垫付了其在施工期间所欠的工人工资,在向孙某讨要这笔款项无果后将其起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查明,孙某作为自然人,并没有施工资质,因此,其与辽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孙某因没有资质的施工所欠的工资款应当返还原告,而原告将工程承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施工,也有部分责任,需自行承担部分费用。
法官提示,施工资质在建设工程中属于前提和必要条件,发包单位在选择承包方时一定要进行严格审查,否则不但工程质量无法保证,还可能产生额外的经济损失。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411/77038ef7583245cda618a1570db4e62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席小鸿调研合作市法院...2021-04-30
-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2020-07-01
- 跨省游解禁,快快收拾...2020-07-20
- 习近平寄语广大少年儿...2020-06-01
- 且兰之难——古镇热潮...2020-07-20
- 创意加持,400多年...2020-07-20
- 暑期迎来跨省游重启,...2020-07-20
- 舟曲县院组织召开“推...2021-03-30
- 请农民朋友及时查收这...2020-07-14
最新加入
- 广东加强对退休干部管...2024-11-25
- 年轻干部应进一步“补...2024-11-25
- 兴安:精准监督助力政...2024-11-25
-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原党...2024-11-25
-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2024-11-25
- 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2024-11-25
- 来自监督一线的报道 ...2024-11-25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2024-11-25
- 平凉:整治医药领域腐...2024-11-25
精品推荐
- 执法内参通知2020-09-24
-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2020-07-15
- 温县汜水滩村有人偷挖...2021-05-24
- 致中共青岛市委王清宪...2020-11-25
- 公安县人民法院推诿并...2020-06-17
- 致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2020-11-25
- 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2021-06-23
- 农业农村部召开农业农...2020-05-26
- 致滕州市人民政府马宏...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