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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钟完成!广州南沙金融行业调委会高效调解完成首宗纠纷

时间:2024-11-26 作者:佚名来源:广东政法网

  “调解员的询问与法官、律师不一样,我们不是去评价这件事在法律上的效果,我们更关注的是大家背后的利益诉求。”在广州南沙金控大厦,15名新调解员正在听课。这是南沙金融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成立的第一天,也是第一节调解培训课。

  11月20日上午,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联合指导的广州市南沙区金融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在广州南沙金控大厦揭牌成立。

  当天,南沙法院与南沙区金融行业协会联合签署了《共建诉讼与调解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合作协议》。

  该调解委员会聘任了15名来自南沙区金融行业的从业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并为其颁发聘书。

  

  首批15名调解员

  南沙法院为参与活动的调解员、南沙区金融行业协会成员单位代表等讲授了有关金融纠纷调解与诉讼的相关法律知识。

  15分钟完成!

  调解委员会首宗案件诉前联调高效完成

  签约当天,在南沙区金融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室,一宗由建设银行广东自贸区分行申请调解的金融纠纷在南沙法院法官远程指导下,由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成功,法院在线出具司法确认书。

  

  签约现场

  “这样挺好的,我们其实也不想打官司,就是希望能够尽快解决问题。”申请公司负责人认为这样的形式更方便。

  “调解过程中有些法律问题多亏有法官的专业指导。”调解员表示,从调解到司法确认,法官结合实际给出了专业意见建议,起到很大帮助,对于未来参与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很有信心。

  “现在15分钟就化解了,如果没有这个调解委员会,他们到法院去,那至少要两个月才能解决事情。”南沙金融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主任尹旭东表示,其实当事人是有还款意愿的,此次调解给出了双方都比较满意的方案。“申请人、被申请人、法官、调解员几方共同在现场,能够在诉讼前把这个问题高效处理完成。我认为这是解决金融纠纷非常好的手段。”

  

  调委会成立现场

  据了解,根据南沙法院与南沙区金融行业协会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起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对于已经来到法院起诉但具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法院将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当事人引导至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必要时法院可指导或参与调解;对于直接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的纠纷,法院则会根据委员会的实际需求给予远程线上调解指导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调解协议依法进行司法确认。

  内行人调行内案:

  15名金融从业人员成为调解员

  “金协行业调解委员会跟一般调解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有比较强的专业背景。那么他们对于纠纷的业务流程方面会更加熟悉。”南沙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谭茗是第一次“调解培训课”的老师,接受采访时表示,行业内人员能够更好更快地理解案件、进行调解。

  

  首宗纠纷15分钟调解完成

  南沙区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于静静在采访中介绍,在聘用调解员时会联系他们的专业背景进行录用。“首先我们要求对方是单位在职的正式员工,其次是要有法律专业的背景,并且现在正在做的业务是风控或者资产保全类的业务。这样对于相关工作比较熟悉,有意愿去参与这件事情。”

  随着南沙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业已成为南沙区五大重点产业之一。与繁荣发展的金融业相对应的,是近年来呈较快增长趋势的金融纠纷。南沙法院继续“走出去”,依托“和谐南沙”多元解纷品牌,基于此前培育15个调解点的工作经验,拓宽多元解纷网络,指导成立该金融专业化类型纠纷调解点。

  该调解点的成立也是南沙法院充分汇聚司法机构、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企业等多方合力,着力打造“金融司法+金融监管+金融自律+金融合规经营”金融协同治理南沙模式的举措之一。

  多措并举化解纠纷:

  今年南沙法院调解金融纠纷标的额达3.5亿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南沙法院“和谐南沙”多元解纷中心共调解各类金融纠纷四千多件,标的额达3.5亿元。

  通过金融类案一键审平台,南沙法院共办结类型化金融案件七千多件,总标的额超过9亿元。

  南沙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当事人通过该平台可线上批量提交证据材料及立案申请,节省往返法院、提交材料等事务时间。对于类型化金融纠纷,该平台可通过导入的资料智能化批量抓取信息数据等,快速自动生成法律文书,极大提高审判效率。

  为持续推进金融协同治理,南沙法院近年来不断多维发力,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互助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化解涉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根据金融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发挥司法建议引导功能,向银行、行业协会等发出多篇司法建议;发布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和商业保理合同纠纷、信用卡及消费类贷款纠纷等不同类型金融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召开金融协同治理座谈会等。

  

  法官为调解员培训

  在当天调解培训课的现场,谭茗对各位新任调解员这样说:“调解是一个很自由自主的活动,它关注的是人本身,而不仅仅是法律。跟我们法官处理纠纷不一样,调解员要架起双方沟通的桥梁,给到当事人足够尊重和了解的状态,感受到我们的重视,从而才能够意识到在这个阶段解决问题才是最根本的。”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73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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