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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治建设高峰论坛暨法治化营商环境报告发布会28日在京召开

时间:2020-01-07 作者:来源: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韩湘子)12月28日,由中国商报社、中国商事法治建设高峰论坛组委会主办,中国商报法治周刊、中国商网法治频道、中国商报营商环境研究中心、智云产业研究院协办,北京法行天下文化传播中心承办的首届中国商事法治建设40年高峰论坛暨颁奖盛典(以下简称论坛)在北京召开。

  据主办方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庆祝中国商事法治建设40年,深入宣传我国商事法治建设的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进一步激发广大涉商法律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促进商事法治服务的高质量发展。同时,为了迎接自2020年1月1日就正式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商报社主办召开此次论坛盛会。

  据了解,会议特别邀请到了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九、十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十大杰出法学家之一、法学泰斗、历史学家夏家骏老先生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反贪总局局长罗辑先生莅临现场指导,论坛以商事法治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采用主题报告+圆桌论坛的形式,邀请了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开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多家律师事务所等社会各界的法律专业人士以及多家媒体共计200余人莅临现场参会。

  中国商事法治建设40年历程

  中国商报社副社长陈高宏在致辞中表示,自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部企业立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至今,我国商事法治建设已经经历了40年的发展历程。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的作用予以肯定,并加大了民营经济保障力度,加强了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及国有企业竞争中性原则,逐步消除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不平等体制,加快构建互助一依赖的新型政商关系。

  陈高宏指出,当前,世界经济格局和国内的经济环境都发生着深刻变化,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商事法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商事法治建设更成为商业发展和企业成长的有力保障和护身符。

  陈高宏强调,此次举办中国商事法治建设高峰论坛暨《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报告》发布会,同时表彰为我国商事法治建设做出杰出贡献的典范人物、典范单位,并颁发特别贡献奖,就是为总结我国商事法治建设40年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迎接即将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我国商事法治建设的新时代进程。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主编李海洋在致辞中首先肯定了40年来我国商事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李海洋表示,欲强国必先富民, 欲富民必兴商业, 欲兴商业,必赋私权, 保、兴私权,必限公权。回顾中国商事法治建设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我们广大的法律工作者既是参与者、见证者也是贡献者,受益者。

  李海洋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内、外部挑战日益增多,法律工作者不仅要有担责任、过难关的勇气,更要有大视野、大智慧,面对挑战,要直面问题,坚定法律至上的信心和决心。特别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在2020年1月1日施行,广大法律工作者将会有大展身手的舞台。希望法律界的朋友们继续坚守法律工作者崇德尚法的品质和精神,锐意进取,为我国商事法治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回顾历史 展望未来

  论坛现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发表了关于中国商事法治建设40年辉煌成就为主题的主旨演讲。

  刘俊海教授从回顾我国商事法治建设经历的起步探索阶段、迅速发展阶段、与国际接轨阶段、追求良法善治的新时代的四个历史阶段切入,延伸至展望中国商事法治建设的未来。他指出,根据我国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的排名榜不断攀升,说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更是中国法治进程的试金石与重要指标。

  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大现实意义,刘俊海表示,除有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外,还有助于全面深化改革;有助于全面理顺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有助于全面依法治国,有助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助于全面提振投资信心,鼓励投资兴业;有助于维护交易安全,加速商事流转;有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助推三去一降一补;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遏制经济下行压力;提升商德水准,全面建设诚信社会以及提升中国全球竞争力,落实一带一路战略。

  机遇与挑战并存

  谈到《中国商事法治四十年:政商关系与商事法治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李建伟表示,在商事法治不断进步的今天,我们所面临的不仅有机遇,还有挑战。

  机遇包括自贸区建设运动,中央、地方政府的营商环境建设努力,一带一路以及外部的压力机制。至于挑战,第一重挑战也是最大的挑战便是国资、民资的关系处理。这重挑战不仅是中国商事法治走向现代化的核心话题,也是核心的政商关系;第二重为更彻底的去行政管制化,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第三重是推动商事法治现代化(营商环境法治)的动力机制不足。

  李建伟强调,回归法律话题,中国商事法治现代化的使命与路径包括两点:商法的价值定位和商法通则(商法典)的重大制度价值。其中商法的价值定位便是为商人(企业)利益鼓与呼;保障商人(企业)的营利权利的法律。后者则是专为商人(企业)立法,补民族的历史缺课;彰时代需求;促进商业发达,商事法律制度现代化。

  保持国际视野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荣宽律师在主题报告《营商环境建构国际化维度与视角》中表示,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国或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营商环境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稳健发展的保障,是指一套行之有效、公平公正透明的具体法律、法规和监管程序。

  他指出,良好的营商环境关键在于降低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降低的因素主要在于法治化。而法治的国际化逻辑应为时代发展的本根要求。世界格局的变化、技术的变革推动了中国国内经济结构深刻变化。中国营商环境法治化亦须打开自己对世界的认知,看待问题的深度、广度和角度。

  杨荣宽强调,经济全球化,要求各国必须遵守贸易普遍规则,我国应通过修改、完善、废止等方式加快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与国际市场经济普遍规则相适应、相衔接,相互吸收借鉴。此外,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在于国际化和市场主体认知,其为两大关键维度。从身份到契约,随着技术和生产流程的演化,经济越来越不是以国家为单位来运转了,经济的空间和法律的空间,逐渐演化成两个次元。

  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

  针对我国商事法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宗玉副教授表示,现阶段我国的法律基本完善。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行政执法机关使用公权力插手民事纠纷的现象,他强调,传统观念官本位想法必须要在法治建设过程中进行转变。

  据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韩波教授介绍,细节层面,我国商事法治建设越来越规范。但是实际操作中,仍有失误出现,譬如不重视程序问题,诉讼主体不规范等;据此,韩波教授认为我国商事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

  谈到如何利用民商法来保护企业以及企业家,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为民律师指出,企业家的权利应包括财产权利和企业家的人身权利。对此,他提出三点建议:首先是预防冤家错案的出现;其次对企业家要平等保护,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后是企业家要加强自身的风险防范的意识。

  目前我国的商事法治制度还很年轻,但充满了中国特色,虽存在不足,但我相信,未来商事法治建设的路还很长,我们要做的就是不断完善以及推陈出新。北京奥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律师何鎏说。

  此外,围绕主题《如何打造中国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北京工商大学区域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杨德勇、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中国中外名人文化研究会法务部副主任蔺文财以及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殷清利分别结合实务案例进行探讨分析。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高峰论坛还现场发布了《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指针对企业从设立到退出市场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需的一系列具体制度环境。包括国家政策、法律、制度、规则等制度安排,这些制度性安排在制定、执行、落实过程中必需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可预期。

  报告显示,现阶段破坏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事件的主要类型从各地曝光出来的一些破坏营商环境案件中,可以看出:以下两类占比最多:一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在与企业接触过程中不作为、懒政、乱作为等情况比较常见,占比约31.2%;二是因政策调整、政府机构换届、领导人更替等原因,政府机构不履行招商引资和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兑现扶持奖励政策,造成企业和投资者财产权和合法权益受损的纠纷问题,占比21.7%。具体表现形式为故意回避或不答复;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故意拖延履行;已经判决但仍未执行以及对当事人的请求明确拒绝履行等。

  报告指出,优化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利于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有利于满足经济振兴需求,更有利于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动力。

  据了解,高峰论坛上,中国商报社副总编、中国商报营商环境研究中心主任胡斌还现场发布了《2019年十大商事法治典型案例》以及组委会的精彩法律点评。

  智云产业研究院院长程勤女士也在现场发布了《2019年十大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此外,针对在中国商事法治4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中,涌现出的勇于开拓,拼搏奋进,无私奉献的单位和个人,活动主办方请夏家骏、罗辑和张振声三位特邀嘉宾分别对组委会按照有关程序评选出来的商事法治建设的年度典范人物、年度典范单位以及特别贡献奖获得人员颁发了奖牌、奖杯和证书。

  《2019年十大商事法治典型案例》

  1、南宋告北宋商标侵权 宋城之争再引热议;

  2、商丘两家燃气公司的七年之争;

  3、视觉中国将诉讼赔偿款计入营业收入涉嫌虚增利润;

  4、两罐凉茶的官司:热了招牌凉了市场;

  5、商标纠纷案不止 红牛风光难回;

  6、逼迫资产转移,公司经济纠纷中的公权干预;

  7、从数罪并罚到无罪释放 物美公司董事长的无妄之灾;

  8、依法纠错,格林柯尔创始人十年刑期改判五年;

  9、失信者告状,守信者被查:一起股权转让纠纷四年未决;

  10、厦门一民企老板赢了官司输了自由。

  《2019年十大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河北沧州被指刑事执法干预经济纠纷,椰风集团七年遭轮番查封瘫痪;

  2、内蒙古蒙草生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多个地方政府拖欠6个亿;

  3、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工商局拒不为私营企业--山东省临沂市芝麻墩镇福利酒精厂办理营业执照;

  4、宁夏永宁县政府拖欠数亿元重点道路工程款;

  5、清远市威鹏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威鹏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6、山东金乡县政府拖欠上海东沃景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投资欠款及利息共计1.3亿元;

  7、河南433亿元集资案将拍卖矿产,杨清河刑事二审仍停滞;

  8、隆基股份二股东纳税奖励近8700万元,射阳县政府难兑现;

  9、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遭受政府相关部门近20年的人为不公平对待,截止到2019年12月1日,林权证仍无法办理;

  10、四平市政府挪用本应该支付企业工程款的车船税专项资金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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