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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对未成年被害人应“一次询问”防“二次伤害”

时间:2020-01-07 作者:来源:

  12月30日,最高检发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表示,《规则》明确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应当以一次询问为原则。这是针对因询问方式不当导致取证质量不高,或者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等问题而作出的规定。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中新社记者李慧思摄

  30日上午,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修订后的《规则》,通报《规则》修订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问: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是社会非常关注的问题。《规则》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如何体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保护?

  童建明回应称,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情况看,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确实需要给予高度重视。2019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8915人,同比上升7.6%;提起公诉38207人,同比上升10.2%。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嫌疑人43844人,上升19.4%,起诉56427人,上升25.9%。其中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案件上升幅度更大。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既注重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注重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童建明指出,《规则》修改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保护原则:

  一方面,明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应当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帮助教育和预防重新犯罪为目的。完善了与成年人分案办理、讯问时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和考察、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增加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要求,并且明确可以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帮助教育涉案未成年人的工作。例如吸收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等专业社会力量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工作机制,以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质量和效果。

  另一方面,对于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要求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采取适合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特点的方法,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规则》明确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应当以一次询问为原则。这是针对因询问方式不当导致取证质量不高,或者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等问题而作出的规定。这几年最高检推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已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已建立环境温馨,具备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的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330多个。这种询问方式有利于保护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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