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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证人“隐身”,让法律的光芒无障碍照耀

时间:2020-02-11 作者:来源:

陈家沛

近日,厦门海沧法院在一起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中,首次启用具有特殊功能的隐蔽作证室,两名证人顺利完成当庭作证。(1月19日《海峡导报》)

法院审理案件,既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也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与尊严,让法律的光芒照耀得更深更广更高远,让触犯者都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受害者得到切实的保护。

法院判案是要重证据的,证人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没有证人出庭作证,很多案件无法公正地审理,正义也就无法得到最好的伸张。问题在于,法院通行的现行做法对证人的保护存在诸多的不足,一些证人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怕遭到打击报复,为避免引火烧身,不敢出庭作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消除更多证人的顾虑,让证人受到更好更切实的保护,从而愿意站出来作证,无疑是一个法院需要切实解决好的重要课题。

“隐蔽作证室”是利用一扇特制的玻璃,将证人与法庭里的人员在空间上予以完全隔离。证人可以透过玻璃看到法庭全貌,但法庭里的人员却无法看到证人。在具体的庭审过程中,证人由法院工作人员带领,通过证人专用通道来到隐蔽作证室。证人在隐蔽作证室作证时,通过音频处理软件对证人的声音进行特殊处理,在确保证人不暴露外貌和真实声音的情况下和庭上人员进行隔空对话。由于为证人的出庭作证提供了切实可靠的安全保障,证人没有了顾虑,大胆作证成为可能。

这样的做法是厦门海沧法院的相关改革与探索,无论是从设计上还是从实际操作效果来看,这样的做法无疑都非常值得期待,很有不断完善,并推而广之的必要与价值。

只有切实保护好证人,法律的光芒才可能无障碍地在天空高高照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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