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地方动态 >>正文

广东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 七成多与口罩有关

时间:2020-02-11 作者:来源:

  南方网讯 (记者/杨智明 通讯员/韦磊)据悉,截至2月6日,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113件,其中已批准逮捕12件,提前介入案件共涉及诈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抢劫,妨害公务,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12个罪名。

  其中诈骗犯罪案件72件,占63.7%,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犯罪案件8件,占7.1%,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各7件,均占6.2%,妨害公务犯罪案件6件,占5.3%,非法经营5件,占4.4%,寻衅滋事案件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各2件,均占1.8%,抢劫、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案件各1件。

  我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涉疫情刑事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从罪名上看,诈骗案件占了大部分。我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113件案件中诈骗犯罪案件72件,占63.7%。

  第二,从涉案物品来看,大多数案件都与口罩有关,113件案件中与口罩相关的案件86件,占76.1%,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主要是谎称有口罩出售实施诈骗,或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

  第三,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看,犯罪嫌疑人大多为临时起意,利用目前口罩等防护物资缺乏的现状“蹭热点、赚快钱”,如利用售卖口罩进行诈骗、生产销售假口罩、以及高价售卖口罩等防护物资等都属于这种情况。

  第四,从作案手段来看,基本上都是利用微信、QQ等作案。我省检察机关介入的113件案件中利用微信、QQ实施犯罪的案件74件,占65.5%,其中利用微信实施犯罪的案件72件,占63.7%。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资讯网 zfms.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