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广大的能人”是真帮忙还是设套路?
春节临近,生活在大城市里的人们都会回到家乡过年,过年期间的同学或老乡聚会中,总会有一些在大城市里高就的王总监和李局长备受推崇,老乡和同学也围绕在他们身边活跃。
推杯换盏的席中,王总监和李局长能量巨大,上通下达的人都认识一二。能帮忙处理很多潜规则的事情。这些无所不能的熟人到底是真帮忙还是设套路?北京市海淀法院真实案例告诉公众,如果身边有这类能人,可要警惕了!
掌握资源:购车指标帮你搞
2012年春节,王明在北京的朋友聚会中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史大力和张平。那年王明准备开办出租车经营业务,史大力和张平称有大关系可以代办出租车指标,办理费用2万元一台。王明得知后很开心,当即决定委托史大力和张平办理200台出租车指标。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三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所有内容都是口头约定。之后,王明先后通过转账方式向史大力和张平银行账户转账共计155万元。
然而几年下来,委托的事项迟迟没有办成,王明自知这两位朋友根本不可能办理所托事项,便要求两人归还代办款155万元。史大力和张平口头承诺退款,但随后便与王明断绝了所有联系。王明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史大力和张平归还代办事项155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官提醒】
出租车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到主管行政机关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取得运营资质后申领车辆牌证,审批手续由国家行政机关统一办理,不可能交由个人代办,如果要获得相关资质应当通过正规途径办理,遇到友人以帮忙办理收取费用的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所谓的关系背后,往往都是陷阱。
拥有人脉:就业录取能操控
张强因为学历不高,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在春节回乡的聚会上,老乡王晓光对张强说有内部消息和人脉,可以帮忙把他安排到国内一家知名航空公司做空中安全员,需要就业安置费17万元。工作还没着落先拿17万元,张强考虑到自己的前程,咬咬牙答应了。之后,两人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张强先交前期定金3万元给王晓光,待录取名单公布后缴纳剩余尾款14万元,如果在安排过程中出现问题,退还全部费用17万元。
协议签订后,张强通过航空公司安排的网上报名、初试、复试、综合审定、体检环节,并先后分两次转给王晓光17万元。但在岗前培训课程中张强因挂科最终没有成功录取。张强认为,王晓光没有为其成功安排工作,因此起诉要求王晓光退还全部费用17万元。
庭审中,王晓光则称与张强签订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安排张强去航空公司工作,但是张强在岗前培训中课程挂科,其帮助张强通过体检等环节,已经履行合同内容,因此不同意退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强为规避录用条件,向王晓光支付17万元就业安置费,目的系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工作职位,该行为扰乱了用人单位的正常招聘录用程序,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应属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最终,法院判决王晓光返还张强17万元。
【法官提醒】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通过委托熟人走关系等非正当途径破坏公平竞争机制,这种委托合同关系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因此无效。用人单位设置报名、初试、复试、体检等录用程序,是希望通过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选拔出符合用工需求的合格人才,求职者应当根据自身条件按照用人单位正常招录程序寻求工作,了解用工单位的信息并对招聘信息进行核实,不要轻信内部关系内部指标,避免财产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善用关系:神通广大能捞人
杨小树的弟弟杨小元曾因***被劳动教养。之后,杨小树春节前的聚会中经同乡介绍与王刚相识,王刚自称有熟人精通法律而且认识司法机关人员,通过关系能在15天内提前把杨小树的弟弟杨小元放出来,回家过年。想到一家人能过年团聚,杨小树感激不尽,当即交给王刚10万元费用,希望尽快把事情办好。王刚收到钱后,至春节过完杨小树也没有见到弟弟。杨小树多次与王刚联系退款,但王刚一再推托。之后更是人间蒸发了。无奈之下杨小树将王刚诉至法院,要求王刚退还收取的10万元费用。
因王刚下落不明,法院公告后依法缺席审理。法院认为,杨小树委托王刚办理事务,杨小树预付费用,双方的委托合同关系成立。但该合同关系受托方的主要义务是将被劳动教养的杨小元提前释放回家,该种以捞人为目的委托关系属于非法行为,应被确认为无效。王刚依据无效的合同关系取得的10万元费用,应返还给杨小树。最终,法院判决杨小树与被告王刚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无效,并判令王刚返还原告杨小树10万元。
【法官提醒】
一些不法分子在得知身边人的亲戚、朋友被公检法机关传唤或者拘留逮捕后,往往利用家属急切心态,主动向家属表示认识某某领导,或者能通过其他途径捞人,并让家属提供大额办事费。家属给钱之后又往往以事情不好办再次索要钱财或拿到钱之后立刻消失。为避免遇到此类情况,一定要预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不要寄希望于用非法手段捞人,否则不但损失钱财,还可能因触犯相关法律而承担不利的后果。
现实中基于信任遭遇熟人诈骗、损财折友的案例屡见不鲜,寄希望托关系、走后门,期待希望却被谎言所骗的人也不在少数。为避免遭受欺骗或财产损失,提醒公众生活中一定要谨慎交友,同时提高法律意识,遇事要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消除托关系情结,不要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美籍“隐名股东”起诉公司一审胜诉
-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2020-07-15
- 省纪委召开常委会(扩...2021-03-12
- 襄阳市老年大学:大疫...2020-07-17
- 天下众合/中解联合解...2020-10-12
- 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6...2020-07-29
- 城市管理执法装备要这...2020-07-24
-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2020-07-22
- 全国市场监管工作电视...2020-07-20
- 韩正主持召开京津冀协...2020-07-29
- 礼元司法民调为农民工...2025-01-22
- 三峡枢纽2024年各...2025-01-08
- 白堃元荣获“全国离退...2025-01-08
- 最高法召开2024年...2025-01-08
- “复粒稻遗传奥秘破译...2025-01-07
-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2025-01-07
- 中国渔业协会第五届第...2025-01-07
- 赵乐际同秘鲁国会主席...2025-01-07
- 华北监督站召开核安全...2025-01-07
- 执法内参通知2020-09-24
-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2020-07-15
- 温县汜水滩村有人偷挖...2021-05-24
- 致中共青岛市委王清宪...2020-11-25
- 公安县人民法院推诿并...2020-06-17
- 致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2020-11-25
- 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2021-06-23
- 农业农村部召开农业农...2020-05-26
- 致滕州市人民政府马宏...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