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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渣土车闯红灯 最高奖3000元!济南交警鼓励随手拍

时间:2020-02-11 作者:来源:

  记者今天从济南交警支队新闻通报会获悉,《济南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今天起正式施行。《奖励办法》规定,举报故意遮挡车牌、机动车闯红灯等奖励50元;举报渣土车逆行、闯红灯奖励500元至3000元不等,其中举报渣土车连续闯红灯的奖励3000元。

  济南市公安局与济南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济南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将于2020年1月16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15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可以向济南交警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该《奖励办法》涉及的举报内容,在原有7项一般交通违法的基础上增加了4项重点违法行为,分别是:“举报‘故意遮挡、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奖励50元”;“ 举报‘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奖励50元”;“ 举报‘逆向行驶的’,奖励30元”;“ 举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奖励30元”。修改了3项内容:将“举报‘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奖励20元”修改为“举报‘遇停车排队(缓慢行驶),穿插超越等候车辆的’,奖励20元”;“举报‘机动车压骑实线的’,奖励20元 ”修改为“举报‘机动车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奖励20元”;将“举报‘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奖励10元”修改为“举报‘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奖励20元”。

  同时,对举报渣土车严重交通违法进行了详细规定,举报渣土车逆向行驶、违反信号灯规定行驶的奖励500元;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渣土车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渣土车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渣土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渣土车的奖励1000元;举报驾驶报废、拼装渣土车,饮酒后驾驶渣土车车的奖励2000元;举报一个信号周期内连续三辆及以上渣土车闯红灯的奖励3000元”。

  严禁举报人采取危险方法或不正当手段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举报人在违法状态下采集图片、视频等资料的不予奖励,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奖励发放中明确了“同一举报人每月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对于即时发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应在发现后24小时内通过济南交警双微(微博、微信)平台、泉城行+(APP)、与济南交警举报平台数据并联的智能行车记录仪、互联网客户端、122报警电话等方式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或提供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关线索和证据资料,应包括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和地点、违法事实及判定为道路交通违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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