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时政资讯 >>正文

“一法一条例”确保当前疫情依法防控

时间:2020-02-11 作者:来源:

  法治全媒体 (记者 王丹)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直接的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进行解读。

  一法一条例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法律,其中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组织在疫情防控工作的职责,建立疫情报告、通报、启动应急预案、发布信息等制度,赋予了政府可以采取的隔离治疗、限制人群聚集、停工停业停课、封锁疫区、紧急调用人员物资、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等防控措施,同时,告知广大群众、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承担疫情防控义务。

  根据一法一条例的规定,结合本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采取了一系列阻止疫情发展蔓延的有效措施,比如,及时主动准确报告和发布疫情信息,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检查来往车辆人员,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要求学校、企业等单位延迟开学、延迟复工,对从疫区流入人口,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落实隔离和控制措施,遏制和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等。同时,根据规定,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居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贴近社区、贴近群众的优势,组织力量深入农牧区和社区,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做好疫情信息收集和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落实等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与此同时,广大群众、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要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自身防护,并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防控工作中依法采取的措施予以理解、配合和协助。疫病患者要主动配合隔离治疗,其他有关人员要如实报告旅居轨迹、接触情况信息,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主动维护社会稳定。企业要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与国家和社会迎击挑战、共度难关。

  依据规定,公民在疫情流行期间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相应权利,主要包括获得疫情信息的权利、获得救治的权利、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不受歧视的权利,以及被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为其提供生活保障,被实施隔离措施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其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的权利等。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在防控工作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坚持严格执法,发挥政府和群众两方面的力量,群策群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资讯网 zfzx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