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眼追踪 >>正文

油条铝残留量超标 一早餐店老板获刑

时间:2020-02-11 作者:来源:

湖南法院网讯 豆浆油条本是受大众喜爱的早餐标配,然而却有不良商家违法操作,造成食品安全隐患。近日,溆浦县人民法院判决首例食品刑事案件,被告人戴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六千元,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职业三年,并被责令在湖南省怀化市市级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

据悉,2017年9月份以来,被告人戴某在其经营的某早餐店内生产、销售油条,每天大约生产、销售30根油条。期间生产、销售油条获利共计人民币约22 800元。2019年4月10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店内生产、销售的油条进行抽样送检。经检测,送检的油条铝残留量为670mg/kg,已经严重超过国家标准(100mg/kg)。经鉴定,人长期过量食用铝残留量超标的油条可致严重食源性疾病。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销售的食品中铝含量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人长期过量食用可致严重食源性疾病,危害人体健康,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作为食品生产、销售的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可出厂或者销售,切勿因一己私利违法犯罪,危害他人、自食苦果。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资讯网 zfzx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