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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静:“让我上”

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与扫黑办干警一起研究案件

  

  远程提审犯罪嫌疑人

  如何处理从重从快和依法办案的关系,在从重从快惩处黑恶犯罪的同时,守牢法治底线,高度负责地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是对每一个检察人的重大政治考验。山东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四级高级检察官吴静认为,“扫黑除恶工作中的每个阶段、每项任务,必须谋划在前、行动在前、思考在前。”

  作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才库成员、山东省检察院组织犯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检察组组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吴静先后承办百余件重大复杂案件,审查把关280余起涉黑和重大恶势力犯罪案件。曾荣获中央政法委2020年度首月“平安之星”“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全省涉军维权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谋划:凝聚司法合力

  2019年,最高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的通知》后,吴静带领专班人员迅速研究落实措施,及时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并决定采取分片包干、蹲点指导、全面阅卷、集体研判等多种方式,先后审查把关280余起涉黑和重大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导部分地市对35桩案件改变定性起诉,坚决做到“不拔高、不凑数”。

  吴静在办理唐某等29人涉黑案件中,该案涉案人员多,案件时间跨度长,案情较为复杂。作为省检察院指导组成员,吴静及时调取全部侦查卷宗进行细致核查,并与公安、法院召开座谈会20余次,提出补查建议180余条,为案件顺利起诉奠定了基础。

  面对涉黑案件认定标准有分歧、对改变定性案件有不同意见等问题,吴静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系列调研活动,逐一审查分析案件,形成各类实证分析报告10余份,推动省级层面公检法建立案件信息通报、重大涉黑恶案件联合会商、诉审衔接等各类指导意见和规范性文件7份,有效凝聚司法合力,强力推动涉黑恶案件质效提升。

  因工作成效显著,吴静所在的专班被省政法委表彰为“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团队”;山东省检察院连续两年被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吴静则先后3次在最高检、全省扫黑除恶会议上作重点发言。

  行动:一线督导

  “以前打黑除恶工作就在我这里,让我上!”2018年6月,山东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集中办公,领导决定让她牵头负责日常工作。

  面对专项斗争任务紧、要求高、责任重、压力大的实际,为迅速全面推开工作,吴静放弃所有周末和节假日,加班加点,大到机制建设、督导检查、会议筹备,小到线索审查分流、数据统计分析等具体任务的落实,她都坚持精心谋篇布局,精密运作推动,精致总结提升,积极带领扫黑办专班战友,多次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收集、研究、解决全省检察机关在开展专项斗争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018年8月,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要来山东省检察院实地督导检查,为了更加直观、全面地反映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吴静冥思苦想、深入研究,提出“模块化”展示方式的思路,得到领导充分肯定。随后,她和专班干警们一起昼夜不停,梳理汇总,最终将整体工作细化成8大模块40多个小项,全方面展示山东省检察机关专项斗争的各项成效。

  “思路清晰,底数清楚,情况熟悉。”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组长沈德咏对吴静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办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既然是战斗,轻伤就不下火线!”出生于军人家庭的吴静,外表柔弱,却有着战士一般的斗志和毅力。

  2020年5月12日,为复查一起带有分歧意见的涉黑案件,一大早,吴静就和专班战友们出发了。出发前,她没有告诉同志们自己颈椎病犯了,而是强忍着头疼、恶心、眩晕出发了。

  从早上8点30分开始,一直到下午6点,连续10个小时,一直坚持与市、县两级院专案组成员针对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的问题,逐一分析论证,中间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她悄悄地吃了两片止痛药。晚上就餐时,同事们看到她脸色蜡黄、一口饭也没动,才知道她的病痛如此严重。

  为了不耽误行程,吴静谢绝了大家“休息一下”的建议,连夜又和同志们赶回了济南。后续,针对复查情况,她多次指导地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了大量的证据材料,最终全面梳理了辩护律师反映的所有问题,并拿出了强有力的论证分析意见,确保该起涉黑案件的准确认定。

  在克服种种困难全身心干好工作的基础上,吴静还结合办案实践深入探讨总结:2020年申报的《黑恶势力犯罪的司法认定》课题,入选山东省检察院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她还牵头承担最高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提升检察机关队伍三个素质的实践探索和发展路径》重点课题研究。

  目前,吴静办理的2桩扫黑除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5桩扫黑除恶案件入选山东省扫黑办典型案例、30桩案件入选山东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记者郭树合)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xjym/202102/t20210219_5092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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