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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辉:从“政和”之地走来

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十年无解的“老大难”,他解,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他把办案做到极致,“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如春雨入泥,融入每一个司法环节。

  

  

  李显辉在西藏阿里地区措勤县夏东村驻村时与当地牧民在一起

  “一位化解行政争议的高手”,同行这么评价他。

  “空巢老人的儿子,两地分居的丈夫,留守儿童的父亲”,他这样介绍自己。

  他叫李显辉,2005年北京大学毕业后,以志愿者身份入职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检察院,在雪域高原一干就是14年,现任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第六检察部主任。

  走出政和,走向政和

  也许是冥冥之中的一种巧合,出生于福建省政和县的李显辉,生于斯长于斯,“政和”两字似乎早已浸入骨髓、植根血脉。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提出“行政诉讼监督要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的工作要求。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高祥阳告诉李显辉,做实行政检察,一定要抓住专项行动这个契机,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从那时起,“案结事了政和”就成为李显辉心中十分明确的工作目标。

  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李显辉,办案时却十分“接地气”。经过他和办案团队与申请人耐心沟通、多方协调,用近5个月时间,终结了一场跨越两代人、影响三代人的纠纷。

  2020年1月,李显辉援藏回京不久,刚刚到任行政检察部门,就遇到因“拆违”引发的45人127件申请监督案。案件涉及申请人、行政机关、第三方企业等多个主体,法律关系复杂,矛盾纠纷叠加。经过调查分析,李显辉发现,检察机关无论是否支持当事人的监督申请,都无法实现案结事了:支持申请人,最好的结果莫过于经过抗诉,法院确认“拆违”程序违法,但因涉案房屋确系“违建”,申请人想要获得房屋价值赔偿的实质诉求无法实现,反而会陷入新一轮程序“空转”;如果检察机关不支持监督申请,则意味着申请人将失去司法救济的“最后一根稻草”,希望而来,绝望而去,给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刚接手这起案件时,有人善意地提醒他,这是个“烫手山芋”,容易“费力不讨好”。但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面对申请人十年维权未果的绝望,李显辉难以释怀。“申请人的诉求在案外人看来可能只是一些数字,但对于他们来说却是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生活与人生。”李显辉说,“作为一名检察官,办案必须换位思考、以心换心,对得起法律,对得起良知”。

  为了回应群众的正当诉求,实质性化解这一争议,李显辉深入到申请人的维权微信群。一次次被怼,又一次次带着微笑表情包回复,李显辉用近3000条微信,动辄数小时上百次的电话沟通,使申请人终被真情感动。一名申请人在群里说:“辛苦你了,能说服我们这些业主放下这事。”还有的说:“发自内心地感谢李检察官,你是大家的心理医生。”

  由于此案的申请人多为山西某企业职工,但案涉违建房却在北京,考虑到申请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便于进京的特殊情况,李显辉和同事主动“上门服务”,到山西逐一听取申请人意见,逐笔核对和解基础数据……有一次,一位前期意见颇多、刚刚被做通工作的申请人第二天一早又返回来,点名要见李显辉。大家正担心申请人反悔,前期工作可能会付诸东流时,那位申请人从包里掏出自己手书的“明德至善”四个大字表示感谢。原来,李显辉将心比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申请人都看在眼里、感动在心。

  走进群众、以心换心,跟随李显辉办案的检察官助理王楠对他的群众工作能力钦佩不已,“那些申请人就是能听进去他说的话,觉得李检察官和他们是一拨儿的。”最终,通过民事和解推动行政争议化解,这场纠缠了十余年的矛盾取得皆大欢喜的结局——申请人与涉案企业达成和解协议,落实和解资金2044.5万元,给申请人解了忧,为政府解了围,替企业解了套,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

  “通过办案组的努力,让涉案的每一方都有获得感,这就是双赢多赢共赢!”检察长高祥阳这样评价。

  走出案卷,走进案件

  初来行政检察部门,李显辉在案件研讨时问得最多的问题是“在案证据有哪些?跟当事人都聊过了吗?申请人的实质诉求是什么?”连环三问常常把年轻的检察官助理难住。

  李显辉坚信,只有走出案卷、走进案件,才能把办案做到极致。从“审查案卷”到“审查案件”,积极推进“双见面”机制,在畅通申请人诉求表达渠道的同时,充分听取其他当事人意见。这是李显辉到行政检察部门后带来的最大变化。“不仅要审查法律问题,还要重视老百姓的实质诉求,关注和解决案件的合理性问题。”李显辉这样告诫年轻的同事,“这就是院党组和院领导经常强调的,要通过办案修复社会关系,增强司法公信,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始终带着真感情去办案,是李显辉不变的坚守。曾经有一名申请人因儿子坠楼死亡申请工伤,后不服区人社局不予工伤认定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经审查,申请人的儿子身患抑郁症,工作地在北京,在山西大同家中坠亡,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死亡与工作有关,无法支持监督申请。在与申请人反复电话沟通中,那位年近八十的老父亲仍然沉浸在丧子的悲痛中,始终无法接受不予认定工伤的结果。为此,李显辉积极联系涉案企业,在获知企业愿意为员工家属提供生活救助金后,即刻赶赴山西大同上门接访,耐心地向申请人释法说理,进行心理疏导。刚开始时,老人称呼李显辉为“李检察官”,态度坚定地要求认定工伤;经过以心换心的沟通和一番释法说理,临走时,老人紧紧拉着李显辉的手,亲切地叫着“显辉”,一直把他送到小区门口,并且同意了与公司商议和解。

  就这样,李显辉带领着部门干警外调、接访、走访,在点滴实践中改变了以往就案办案的情况。再回到案件讨论时,“连环三问”不再是“死亡三问”,“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如春雨入泥,逐渐融入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

  走出小我,走向大我

  有着谦谦君子风度的李显辉,能够有今天的成绩离不开长期的艰苦磨练和雕琢。李显辉的检察生涯始于西藏。2005年,刚从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的李显辉,毅然只身奔赴西藏,入职拉萨市检察院,成了一名“西部计划”志愿者。

  初到高原,高原反应猛烈地向李显辉袭来:头痛得要炸,说话、走路都要大喘气,记忆力减退,吃不好睡不好,每天都会流鼻血……然而,艰苦的条件没有阻碍工作开展。一些别人看来棘手的案子,李显辉总是主动接过来,这让他很快成长为办案骨干。在与未婚妻谈婚论嫁的2009年,因为办理一起专案,他在办案点一呆就是8个多月而无法脱身,不得不三次推迟婚期;婚后长年不在家,回到北京时,儿子看到他,怯生生地躲在妈妈身后不敢叫爸爸……

  在藏期间,李显辉先后被北京大学、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志愿者”;多次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5次,三等功2次。表彰和荣誉背后,是14年常人难以忍受的困苦,以及艰难之中向阳而生的坚韧不拔。

  2012年,李显辉来到海拔近4900米的阿里措勤县夏东村,开始为期一年的驻村工作。在这个离拉萨1000多公里、西藏最远的地区最远的县最远的乡最远的村,李显辉常常独自一人与野驴做伴、看星星点灯。“有一次不小心把打火机落在窗台上,汽油蒸发没了,无法打火。我翻遍了村委会的每一个角落,最后在厕所里找到了3根火柴,靠它们度过了3天,直到远处摩托车声音的出现……”

  也正是驻村的经历,真正拉近了他与群众的距离。在无数次端起用袖子擦去尘土的碗,大口大口喝酥油茶后,他终于完成了全村112户家庭的逐一摸排。通过协调有关单位和北大同学,落实了各项资金800余万元,为当地修建了50多公里砂石路、112个高寒棚圈、3眼水井、2条水渠和第一个村级诊所。

  “法律不仅仅是严格的条文,从事法律工作,还应更多地考虑对人的关怀。”一路走来,李显辉的双脚始终未离开泥土,眼里看到的始终是一个个鲜活的家庭,心里想的始终是法治大义。

  (记者简洁 通讯员王婧)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xjym/202102/t20210210_5090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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