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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例食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张某购进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散装减肥胶囊,进行包装、贴标后,通过网络大范围销售,检察机关对张某提起刑事公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月14日上午,虹口区检察院提起的全市首例食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审开庭,该院副检察长崔晓丽担任公益诉讼案件出庭检察人员。

  虹口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医药公司出售的减肥胶囊套餐中被检测出西布曲明成分。经进一步审查发现,该公司老板张某自2017年3月起,一直雇佣他人将批发购入的散装减肥胶囊包装、贴标,与其他正规品牌减肥产品搭配,组合成强效减肥套餐,通过开设的网店对外销售,范围遍及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等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同时,张某以批发方式向魏某(已判刑)等人加价出售散装胶囊,谋取非法利益,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安机关还在张某的公司仓库内查获空瓶4000个、标签2000张及近40万粒尚未销售的散装减肥胶囊。经检验,绝大部分胶囊被检测出西布曲明成分。

  据了解,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服用后发生严重、非致死性心血管事件的风险增加。我国自2010年10月起已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同时将其列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虹口区检察院认为,服用含西布曲明成分的胶囊,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有严重危害,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的侵害危险。张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今年5月3日,虹口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张某提起刑事公诉,并根据司法解释对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在判处被告人张某刑事处罚的同时,判令其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24.8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shjcy.gov.cn/jcjj/ngzlc/msjc/4858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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